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3月21日,一起牵涉逾百万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及抚养权纠纷的案件,经过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的细心调解和巧妙处理,顺利划上了句号,婆媳之间的矛盾也迎刃而解。
“顶梁柱”务工身亡,百万赔偿金“难解难分”
2017年6月,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某村的陈某在郑州市某工地务工时发生事故死亡,经协调一致其家人获得了105万元的赔偿金。陈某的大哥陈二某从陈某务工的某建筑公司拿到钱后全部交给了其母亲赵某,陈某的妻子王某和陈小某(陈某之女)却没有见到一分钱。王某起初也没有多少怨言,后来陈某家人再次提出,陈小某应由婆婆赵某抚养。王某实在不能认同婆家人的做法,遂找所在村委会调解解决未果,鉴于孩子一直随王某生活,便于2017年7月将婆婆赵某和大哥陈二某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赵某归还其应得的赔偿金。
刚立案,孩子就突然不见了
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接案后,考虑到对于双方来讲一个失去了丈夫、一个失去了儿子,原本最亲的人最好少一些对簿公堂、恶言相向,遂积极向当地村委会及王某邻居了解事情原委,为案件妥善解决打好基础。不想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时,王某向法院报告称,自己女儿陈小某不见了。法官一边建议王某立即报警,随后又拨通陈二某的电话询问是否知情,陈二某见瞒不过去,便承认了陈小某被奶奶带走的事实,并称如果王某不向法院撤回诉讼就永远别想再见到孩子。
瓦屋法庭法官立即将这一情况通知王某,王某当即表示只要把孩子还给自己,“其他的事儿都好商量” 。法官又同赵某取得联系,指出其行为的严重错误,又以此相要挟更是不妥,但是双方可以坐下来一起商量。经过法官的劝说,赵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也通过视频通话让王某看到了孩子,并表示愿意一起协商。
“折中”方案化纷争,婆媳为法官点赞
3月22日上午,程相哲庭长再次通知王某和赵某婆媳一起来到了法庭。程相哲开门见山地说:父母是孩子第一顺位的监护人,陈小某跟随母亲生活会更便于其成长。对于赵某提出害怕孩子将来受委屈的问题。综合考虑后,程相哲明白了双方最关心还是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便别出心裁地提出了另一个解决对策:从陈某的赔偿金中拿出10万元归陈小某所有,这笔钱由赵某保管,待成年后直接交付给陈小某本人,对抚养孩子的监护人也是个制约。期间,陈小某如果愿意变更抚养人,也可以解决今后的一部分生活费问题!双方听了这个方案后,都认为这样很好的照顾了各自的需求,也消除了双方不必要的担心,是最好的办法了。
“没想到程庭长早就把问题想到咱前面了!”婆、媳俩站起身相互对视,几乎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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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让河法庭任超美作出一篇寓情于法、以情释法的“走心”判决书,收到判决后,双方齐声表示:“从判决中看到了温暖,同时也看到了法官的一片苦心,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
鲁山县人民法院自从2017年9月份起,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张开了抓捕“大网”。
3月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通过做被执行人儿子的工作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账户的进行扣划,为申请人讨回了拖欠多年的欠款。
3月1日上午,鲁山县法院7名浑身湿透的执行干警在寒冷的雨中将一名开着豪车的失信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
2月1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在河南省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蔡元京、党委书记郑永强、副总经理赵保建和杨国义的陪同下,深入该公司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在送慰问金的同时,也送去了对企业困难职工的新春问候。
2月12日上午,临近春节之际,鲁山县法院举行春节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共发放执行款近350万元。
2015年初,汝州市某单位公职人员梁某和家住汝州市区的董某因故向余某借款10元,当场写下借据并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日期。起初梁某和董某还按时向余某支付利息,但到2015年底之后就不再支付利息了。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余某多次上门催要均被敷衍搪塞。多次碰壁的余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6月汝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梁某和董某共同偿还余某本金10万元。
2017年5月3日李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驶经董周乡附近时,撞上赵某停放在路边的搅拌机,致李某当场死亡。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的妻子高某将赵某夫妻和某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定,此次事故李某本人承担80%责任,赵某夫妻和某公路管理局各承担10%的责任,赵某夫妻和公路管理局分别赔偿高某各项损失5.6万余元。某公路管理局按期支付了5.6万余元赔偿金。赵某夫妻却心有不甘,对于赔偿款更是一毛不拔。多次讨要未果后,高某向鲁山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1月29日上午,考虑到刚下过雪路滑,申请人马老太年近九旬出行不便,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专程将剩余2700余元执行款送到马老太家中。
1月25日上午,为了加快案件执行进度,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不顾雪天路滑,与评估勘验人员冒雪到火车站附近,对一起金融借款案件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处房产清点财物,以做好评估前准备工作。
1月25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柯某冒着鹅毛大雪赶到鲁山县法院,急匆匆将3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执行干警手中,也算是了结一桩心事。
1月21日,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鲁山县法院院长王宏伟所作2017年度工作报告喜获全票通过。
随着2017年9月份以来8名被网上追逃的“老赖”相继落网,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鲁山县人民法院再次通过公安机关发布“网络通缉令”,对宁某等三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网上追逃。而就在五个多小时后的当天下午3:00,宁某便在平顶山市新城区车管所换证大厅被抓获。更为凑巧的是第二天下午1点,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田某刚从国外回来,就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被边防检查站查获,创造了不到30个小时两名网上追逃失信被执行人落网的新纪录。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通常被称为 “老赖”,2018年1月9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高某在被采取逮捕措施前的最后一刻幡然醒悟,履行了6万余元案件款,在最后关头躲过了“一劫”。
3月15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系残疾人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一起矛盾尖锐的邻里物权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