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实习生 王洋 通讯员 孙园园)2月7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利用春节这个关键节点,叶县法院执行局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当日凌晨五点,叶县法院全体3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驱使7辆警车奔赴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开展拘传行动。
为提高执行效率,保证执行效果,叶县法院执行局确定执行方案、参加人员、抓捕路线、拘传当事人等相关内容,并对当事人进行实时监控,准备随时抓捕。
抓捕现场,先是敲门,在确定有人但是不开门的情况下,翻墙抓捕。对被执行人展开心理攻势,告知被执行人必须配合执行行动,讲明恶意逃废债务的法律后果,取得了良好效果,当天共传唤9人,拘传6人,其中三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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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农历正月二十 五),周六的凌晨6点,叶县法院执行局由孙红伟带领执行干警郭子玺、张昆阳、刘京州等干警驱车赶往郑州市新郑机场在与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对长期躲避执行、隐匿行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
2015年6月,由被执行人闫某与毛某担保,被执行人王某在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8万元,期限12个月。该笔贷款到期后,银行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叶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王某偿还叶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息,闫某与毛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叶县农村商业银行于2017年7月3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还钱以为拘留后就没事了,没想到拘留期满后原告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拘留罚款后李某抵赖不过,乖乖把钱送到了原告手中。
近日,被叶县人民法院列 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打工购买火车票时被拦截,只好打电话给法院表明要主动还钱,这才得以顺利买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
1月17日上午,申请人董某、金某为感谢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不畏严寒一大清早赶至叶县法院,将一面写 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判决每个子女每月给付原告高某、王某每人赡养费50元,虽然钱不多,但老人感到很温暖。
1月9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部评价工作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副处长谢敏、省高院法官管理处干部范书伟、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张学玲等一行人及叶县法院全体干警参会。
新年伊始,2018年元旦后第一天上班,叶县人民法院召开每周例会,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充足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参加了集体学习,确保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状态中。
1月3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院务会,就2017年工作进行总结梳理、 查摆工作问题,并谋划2018年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参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主持。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改进纪律作风问题,1月4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组 织全体干警参加全市法院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开展干警作风大整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此次会议由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斌主持。
为探索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查人找物新模式,叶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与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各银行等单位联网,通过被执行人人口基本信息的查询,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为加大执行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执行合力,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叶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全省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叶县法院运用统一方法,针对如何化解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当事人缠诉缠访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创新工作方法,实现无财产执行积案快速执结。
“执行难”一直是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叶县人民法院在推进执行改革中,选调精兵强将,组建执行团队,通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