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法院积极开展重走红军路登山活动 传承红军精神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实习生 王洋 通讯员 闫平 葛园园)为进一步弘扬奉献拼搏、奋勇向前的红军精神, 3月31日周六,叶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马书扬带领15名干警来到辛店镇桐树庄村红九军烈士纪念碑广场,积极开展“重走红军路,青春健康行” 登山活动。
上午9时许,干警们从红九军烈士纪念碑广场一路出发,沿着烈士们踏过的山路走去。一路上,山石险峻、十分艰难,但干警们互相鼓励,互相帮助,感受着革命先辈的信仰与激情。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干警们纷纷登上山顶,下山路上,大家争做志愿者,沿途捡拾垃圾,净化山林环境。其中,该院干警史恩生在登山活动中名列前茅。
通过这次活动,干警们切身体会到红军路的艰辛和革命成功的来之不易,接下来将会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工作中去,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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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会议由主管院长王玉民主持,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3月22日上午10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组织全体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收听收看了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
为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按照叶县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3月13日清晨叶县人民法院在中心街道开展“平安 建设宣传”活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洪亮带队参与宣传活动。
彩礼钱拒不归还,随后被追债时玩起了失踪。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2月7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利用春节这个关键节点,叶县法院执行局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当日凌晨五点,叶县法院全体3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驱使7辆警车奔赴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开展拘传行动。
2月10日(农历正月二十 五),周六的凌晨6点,叶县法院执行局由孙红伟带领执行干警郭子玺、张昆阳、刘京州等干警驱车赶往郑州市新郑机场在与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对长期躲避执行、隐匿行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
2015年6月,由被执行人闫某与毛某担保,被执行人王某在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8万元,期限12个月。该笔贷款到期后,银行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叶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王某偿还叶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息,闫某与毛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叶县农村商业银行于2017年7月3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还钱以为拘留后就没事了,没想到拘留期满后原告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拘留罚款后李某抵赖不过,乖乖把钱送到了原告手中。
近日,被叶县人民法院列 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打工购买火车票时被拦截,只好打电话给法院表明要主动还钱,这才得以顺利买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
1月17日上午,申请人董某、金某为感谢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不畏严寒一大清早赶至叶县法院,将一面写 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判决每个子女每月给付原告高某、王某每人赡养费50元,虽然钱不多,但老人感到很温暖。
1月9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部评价工作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副处长谢敏、省高院法官管理处干部范书伟、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张学玲等一行人及叶县法院全体干警参会。
新年伊始,2018年元旦后第一天上班,叶县人民法院召开每周例会,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充足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参加了集体学习,确保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状态中。
1月3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院务会,就2017年工作进行总结梳理、 查摆工作问题,并谋划2018年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参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主持。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改进纪律作风问题,1月4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组 织全体干警参加全市法院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开展干警作风大整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此次会议由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