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森林公安局 “飓风1号”专项行动见成效
鲁山县森林公安局 “飓风1号”专项行动见成效
根据河南省的统一部署,鲁山局自12月11日起组织开展“飓风1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始后,鲁山县森林公安局紧密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打击重点。根据林区网格化管理区域,组成三个行动队,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参与严打专项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全体民警攻坚克难,以非法采砂占用林地、森林火案为重点,深挖犯罪线索。12月12日侦破鲁阳滥伐林木案,石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12月21日侦破汇源王瓜营非法占用林地案,将结伙作案的刘某、马某刑事拘留。两起刑事案件的及时侦破,在林区引起极大反响,为“飓风1号”行动顺利开展起了良好的开端作用。
截止目前,共出动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05人次,车辆32台,清理非法占用林地项目4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4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处;侦破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3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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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鲁山县委对尧山镇党建工作的点评是:基础好、有特色,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短板等问题,该镇党委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时,着重落实主体责任,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全镇工作大棋盘,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2月20日上午,鲁山县新闻发布会召开,该县库区乡、城管局、食药局、文联四个部门就本年度工作情况作出通报,就各自领域的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回答记者提问。
12月20日上午,鲁山县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鲁山县城隆重举行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鲁山县规划局发挥“党建引领,规划先行”的作用,以创建“五型”党组织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做好党建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提升效果明显。
12月16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与县委统战部联合在下汤镇叶庄村举行“支部帮支部”村脱贫攻坚“五送五有”捐赠仪式。
12月12日,曹某再次找到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杨佳武,将前两天降价处理所得的2500元钱交到了申请人侯某的手上,一起标的额虽小但却没少让执行干警费功夫的“小微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们都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观念,但是生活中也有例外,因在交易过程中不注意细节而造成纠纷。12月1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鑫源就执结了一起这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12月1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通过“网上追逃”系统,在湖北省荆州市某酒店宾馆内成功抓获的首名失信被执行人岳某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同时这也是该院对已落网的首批全部5名“网上追逃”失信被执行人作出的第一例判决。
12月13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 “冬季攻坚暨涉农维权案件集中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1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刘鑫源执结了这样一起因为邻里关系不合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案,成功地使被执行人答应尽快拆除违规设施,十余年的“疙瘩”顺利解开后,两家人又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2014年,家住鲁山县仓头乡某村的李某以经营的矿山开采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好友辛集乡某村的高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次年又以企业急需交电费为由向高某借得2万元。李某虽按期支付了约定利息,但对于本金却绝口不提。高某虽多次催要,李某都是以矿山经营不景气为由推脱,甚至抱着与朋友绝交的念头,连利息也不再继续支付了。眼见还款无望,高某只得诉诸法院。
12月9日上午,鲁山县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匡晨阳带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46人到仓头乡小寺沟村开展“大走访大宣讲,美化环境送衣送物”活动。通过四个方面的活动,切实让“大走访、大宣讲、大扶贫、大见效”活动落到实处。
自今年九月初开始,鲁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对首批5名“拒执”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追逃”。随着12月8日第5名被执行人梁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委托他人送来全部案件款后被从“网上追逃”系统撤下,加上此前已抓获的其余4人,“网络追逃”取得阶段性成果。
12月4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因朋友间借钱三四年不还、最后闹上法庭,经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才急忙还钱的案子。
有些“老赖”为了躲避执行法官的强制执行,东躲西藏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大家也司空见惯了,但是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一天,被执行人张某却突然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找自己案件的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