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孙园园)近日,叶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促使案件得以执结。
2016年9月,原告杜某到李某经营的门厂内做喷漆工,当时约定每月工资为7000元,务工期间李某共欠杜某劳务费11000元,后经原告杜某追
要支付3000元后仍下欠劳务费8000元,并有欠条为证。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杜某将李某诉至叶县法院,经发院判决,被告李某偿还杜某劳
务费8000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故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被告称自己做生意赔了,拒不履行义务。最后连法官的电话也不接了,但执行局工作人员毫不气馁,对被执行人做
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顽固抵抗,拒绝履行。法官去找人已经不在家了,说在外做生意挣钱还账。看到被执行人如此消极执行,法官通过执
行网络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信息,查明李某在某银行有存款,便立即将款项依法冻结并扣划,当日将8000元扣划至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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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自诉人杜某以被告人徐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叶县人民法院受理后, 依法向被告人徐某送达了自诉状副本并讯问了被告人。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拼搏、奋勇向前的红军精神, 3月31日周六,叶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马书扬带领15名干警来到辛店镇桐树庄村红九军烈士纪念碑广场,积极开展“重走红军路,青春健康行” 登山活动。
3月29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会议由主管院长王玉民主持,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3月22日上午10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组织全体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收听收看了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
为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按照叶县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3月13日清晨叶县人民法院在中心街道开展“平安 建设宣传”活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洪亮带队参与宣传活动。
彩礼钱拒不归还,随后被追债时玩起了失踪。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2月7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利用春节这个关键节点,叶县法院执行局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当日凌晨五点,叶县法院全体3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驱使7辆警车奔赴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开展拘传行动。
2月10日(农历正月二十 五),周六的凌晨6点,叶县法院执行局由孙红伟带领执行干警郭子玺、张昆阳、刘京州等干警驱车赶往郑州市新郑机场在与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对长期躲避执行、隐匿行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
2015年6月,由被执行人闫某与毛某担保,被执行人王某在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8万元,期限12个月。该笔贷款到期后,银行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叶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王某偿还叶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息,闫某与毛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叶县农村商业银行于2017年7月3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还钱以为拘留后就没事了,没想到拘留期满后原告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拘留罚款后李某抵赖不过,乖乖把钱送到了原告手中。
近日,被叶县人民法院列 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打工购买火车票时被拦截,只好打电话给法院表明要主动还钱,这才得以顺利买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
1月17日上午,申请人董某、金某为感谢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不畏严寒一大清早赶至叶县法院,将一面写 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判决每个子女每月给付原告高某、王某每人赡养费50元,虽然钱不多,但老人感到很温暖。
1月9日下午3时,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部评价工作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副处长谢敏、省高院法官管理处干部范书伟、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张学玲等一行人及叶县法院全体干警参会。
新年伊始,2018年元旦后第一天上班,叶县人民法院召开每周例会,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充足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参加了集体学习,确保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