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洪哲)4月3日下午召开的平顶山市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来喜讯,石龙区法院被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
2017年石龙区法院新一届班子组建以来,坚持政治建院,持续加强对干警的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全体干警坚决拥护和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四个意识”持续增强,全院上下风清气正、戮力前行。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细节,全面规范,全体干警精神风貌有进一步加强。坚持公正立院,以信息化为抓手跟踪问效,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年结案率和审判质效分别居全省164个基层法院第6位和17位。坚持服务大局,践行为民宗旨,积极投身到维护稳定、扶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区重点工作中,成功引入两家企业入驻石龙区并实现利税;扶贫攻坚工作中过真招、出实力,实实在在为贫困户送去了温暖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力为保障和服务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2017年下半年度的群众对法院执法满意度调查中,石龙区法院持续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并在全市“双提升”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求新作为。2018年,石龙区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永恒追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出发点,强素质、提能力、改作风,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全市综合实力重返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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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2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龙河街道及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为帮助党员干部群众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领会和理解,有利于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平顶山市组成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组织宣讲团集中宣讲,对我们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街道各项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6月26日上午,记者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北侧停车场看到,一些车被贴上了“公务用车”的标识。这些标识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写着“公务用车”四个字,下面是“监督电话:0375—2692339”。
2017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在省市区委和上级中院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紧密围绕“双提升”工作目标任务,找准着力点,持续强化安排部署,提高案件质效,破解执行难题,改进司法作风,全力履行职责使命,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经过持续努力和采用多种举措,2017年下半年,该院执法满意度排名居全省基层法院42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为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主动性,3月14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的法官们在辖区人口最密集的在人民路中段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有效利用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群众依法维权方面的疑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扫黑除恶政策解读展板和宣传车巡回播放扫黑除恶举报录音等形式,动员广大群众遵法守法并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此次宣传成效明显,宣传方式更贴近群众生活。
3月12日下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耀宇带领下,到区人文路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志愿服务活动。
3月5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传来消息,该局在“元宵会战”中,成功将一长期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堵在被窝中,并当场结案。
2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2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龙河街道及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2月11日、12日,平顶山市石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云霞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一同到石龙区消防大队、石龙区武装部开展节前走访慰问,向驻地官兵致以节日祝愿,军民共叙鱼水深情。
在戊戌狗年春节临近之际,为使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离退休老干部度过一个吉庆祥和的新春佳节,2月10日,区法院开展了节前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因公患病及牺牲干警家属活动,为他们送上米面油等生活慰问品及节日的温暖和祝福。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年前拿到执行款、安心过个好年,春节将至,平顶山市石龙区人了法院再次掀起“春雷行动”专项执行行动。
2月8日上午,石龙区法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学习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2月8日上午,石龙区人民法院在该院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度科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东红到会指导,该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