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3月1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两起滥伐林木案,何某等四被告人出庭受审。这也是鲁山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发挥,首次对滥伐林木犯罪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动践行刑事惩罚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刑事司法理念,服务全域旅游发展的创新举措。县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县法院常务副院长林继五等领导到庭审现场观摩。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何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至次年元月中旬,擅自砍伐其家附近山上树木,经鉴定,砍伐栎木3648株,采伐总立木材积81.9立方米。另一案件中,王某等三被告人未办理采伐证件情况下,分两次擅自组织人员对购买的鲁山县某中学校外和辛集乡某村杨树进行采伐,经鉴定合计153棵,总方量达43.3立方米,均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同时县检察院同时以公益诉讼原告人的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四名被告人共计补种1.8万余株树木。
庭审中,何某等四人对指控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悔罪,并递交了“生态修复复原承诺书”,表示将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种植原滥伐树木数量5倍(其中何某需植树18240株、王某等三人需植树765株,并保证成活率在90%以上)的任务,希望通过复植补种减轻自己的罪责,同时也希望能够获得法庭的从轻处罚。由于这是该县首次审理此类诉讼,为慎重起见法庭经审理后将择日另行宣判。
四被告人经法院判决后,将会有关单位的监督下,于县法院设立的“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或被伐林木所在地在一到三年的时间内全部完成进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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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一天内,鲁山县人民法院三个民事审判庭干警的努力终于换来了丰硕的成果,接连调解九起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正所谓“累并快乐着!”
“1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网上查被执行人财产效率真是高,真是太感谢了您了!” 这是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培辉3月13日收到的一条申请人发来的短信,喜悦和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3月12日下午,在鲁山县人民法院中汤法庭法官的反复调解下,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使得双方的生产生活重新走上正轨。
3月12日上午,一位申请执行人一只手抱着6万元现金,一手拉着执行干警田金生的手,激动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3月1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让河法庭任超美作出一篇寓情于法、以情释法的“走心”判决书,收到判决后,双方齐声表示:“从判决中看到了温暖,同时也看到了法官的一片苦心,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
日前,鲁山县人民医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微信投票、专家评审、党委会审定,评选出了2017年医院10件大事,此次评出的十件大事涵盖了医院党建、重点项目、医院管理、科研创新、学科建设等方方面面,展现了医院日益增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强大持久的发展后劲。
鲁山县人民法院自从2017年9月份起,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张开了抓捕“大网”。
3月8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昭平湖法庭在开庭审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另一名原告顺利搭上庭审“便车”,在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后,提前感受庭审的过程的原告最终成功逆袭,先于另一名原告拿到了对方支付自己8000余元工资款的调解书,为此还可以退还一半的预交付诉讼费,原告陈某也直呼自己太幸运。
3月7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庭长程相哲活用“文检技术”基本常识,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顺利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3月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通过做被执行人儿子的工作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账户的进行扣划,为申请人讨回了拖欠多年的欠款。
3月7日,鲁山县仓头乡下仓头村河道内挖掘出一只石龟,引得四方村民纷纷前来围观。
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贫困户掌握一技之长,尽早实现稳定脱贫,3月5日,经驻村“第一书记”杨亚鑫同志及村两委班子的积极争取,“农村剩余劳动力”万通职业培训学校面点专业2018第3期开班仪式在鲁山县人民法院精准脱贫联系村张官营镇南王庄村党员群众综合服务站举行。
3月1日上午,鲁山县法院7名浑身湿透的执行干警在寒冷的雨中将一名开着豪车的失信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
3月2日,鲁山县仓头乡隆重举行庆新春广场舞、戏曲展演,以特有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为即将到来的"第二届世界汉字节"添彩。
3月1日上午,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锋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的陪同下,冒雨到中汤法庭调研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