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原本想着不履行法院判决,最多也就是被拘留15天,飞机高铁坐不成,也无所谓,可没想到因为欠点钱还被判了刑。”河南鲁山县的两名同庭受审的失信被执行人几乎肠子都悔青了。
今年以来,共有400余名被执行人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巨大压力,接到执行通知书或者经电话耐心教育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还有63人因就业、贷款、办公司受到限制,主动请求履行法律义务。去年全年,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759件,结案率67.3%。明显高出最高院制定的考核指标。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是典型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法院收结案数双破万,近三年来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解决执行难度面临的压力之大显而易见,但是他们始终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找对路子,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
打击拒执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入住法院执行局
打击拒执犯罪标准难定,证据审查也是个重要的关口。什么样的能够被批捕,刑事审判庭介入又有先入为主之嫌,院长王宏伟经过认真思考,最终决定邀请检察机关来给他们把关、提供指导,于是就有了打击拒执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入住法院执行局这一创新举措,这也是平顶山市乃至河南省法院系统首创。自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后,共指导审查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21件,既为执行的同志“把了关”,避免了不当追究,同时也为精准打击拒执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难找,物难查”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一个难题
长期以来,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有的举家外迁,有的长期在外打工,逢年过节也不回家。尽管法院采取蹲点守候、假日登门、午夜出击、凌晨行动等方式,将一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堵在了被窝里、牌桌上、酒桌前,但是还有很多被执行人踪迹难寻。围绕着找人的问题,鲁山县人民法院又进行了大胆突破——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将长期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公安机关的“天网”之下。
经过多方协调,自去年9月初起,鲁山县法院先后分三批对16名被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的失信被执行人展开“网上追逃”,截至目前,共在天津、湖北、云南等地抓获失信被执行人10名,其中还有三人在飞机场、火车站和车管所被抓获,这一举动极大的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另有一名被执行人因惧怕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敢露面,委托他人履行了全部8万余元案件款。
“没想到我从国外回来,刚下飞机就被你们找到了!”这是涉嫌拒执犯罪的田某,在云南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被抓获后说的话。
部门联动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空间
严打拒执犯罪,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孤掌难鸣,必须形成合力,布下打击拒执犯罪的天罗地网,才有成效。
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鲁山县公、检、法机关齐聚一堂,共商解决执行难大计,并达成一致,统一立案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与车管、房屋不动产、工商、住建、金融等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鲁山县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逐步形成了以集中执行常态化为主要手段,以打击拒执罪和执行信息化为两翼的强制执行模式,树立了声威,打出了气势,强化了执行权威,法院执行工作成绩有目共睹,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热情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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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书,却迟迟不按约定履行。直到被申请强制执行,银行账户被查封,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告知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联系自己作为被告的四起案件申请人,于1月23日一起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履行了全部案件款12.6万余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1月21日,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鲁山县法院院长王宏伟所作2017年度工作报告喜获全票通过。
随着2017年9月份以来8名被网上追逃的“老赖”相继落网,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鲁山县人民法院再次通过公安机关发布“网络通缉令”,对宁某等三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网上追逃。而就在五个多小时后的当天下午3:00,宁某便在平顶山市新城区车管所换证大厅被抓获。更为凑巧的是第二天下午1点,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田某刚从国外回来,就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被边防检查站查获,创造了不到30个小时两名网上追逃失信被执行人落网的新纪录。
2017年12月31日,当大多数人都沉浸在祥和的氛围中享受周末的闲暇时光,准备辞旧迎新的时候,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这最后一天时间,一举执结五期案件,也为这一年的执行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当被执行人被找上门的时候,大多都会抗拒,有的为了躲避执行甚至干脆玩起了失踪。然而在2017年的最后一天,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案子,双方当事人都异口同声地感谢执行法官。
12月26日上午,包括杨某在内的7名农民工高兴的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是今年来鲁山县人民法院铺设“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7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在突出集中强制执行威慑的同时,为保证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持续完善执行措施,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社会化的大执行格局。以公开化赢公信,以信息化促高效,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力冲刺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今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着眼于全面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在执行效率大幅度提高的同时,院党组也认识到,要开展好法院执行工作,单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取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这就必须积极探索执行新机制,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推动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3年,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判决上述两被告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3.4万余元。在2015年底某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7万余元,而朱某接到判决书后不久即外出躲避下落不明,给执行造成了一定的难度。承办此案的法官按照该院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将手机以及办公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只要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打电话联系。
2014年10月的一天,狄某在罗某承包的一处地面硬化施工工地干活时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分包商罗某为其垫付少许医疗费后就撒手不管了,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建设单位也相互推脱,拒绝赔偿。经两级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底作出终审判决,由罗某等四被告赔偿狄某5.7万余元。由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狄某于2017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
12月26日下午,鲁山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冬季攻坚集中执行“战果”,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步云通报了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发言人、研究室副主任刘志强主持发布会。
12月2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执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鲁山某装饰公司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其拖欠前公司职员单某工资案件,堂而皇之的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但仍蒙骗不了技高一筹的执行人员,并最终支付了申请人单某1.3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款。
12月21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步云与执行局长尹鸿涛亲自率队到该县火车站和两个汽车站,开展冬季攻坚暨涉农民生维权集中执行宣传活动。
2016年3月,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开展破解“执行难”工作专项行动的关键之年,也是破解“执行难”的决胜之年。
“这十万块钱,我都要了快五年了,还是法院有办法,太感谢了!”这是12月19日家住鲁山县让河乡的申请人刘某收到转款信息后对执行干警朱东辉说的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