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魏兴源 叶子豪)郭某于2016年5月向李某借款1万元,钱虽不多,但到期后郭某拒不还款,后来干脆“失联”。李某遂将郭某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应当向李某支付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后郭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时,郭某又故技重施,与执行人员也玩起了“躲猫猫”。2017年12月1日,经李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将郭某围堵在大街上,当执行干警要求郭某到法院说明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时,郭某声称坚决不去,并伺机逃跑。执行人员见状亮出手铐,并告知郭某故意躲避执行已触犯法律法规,如果不配合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郭某见状只好乖乖就范。制作笔录期间郭某仍拒不配合,并干扰其他当事人前来办理案件,严重乱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舞钢法院决定给予郭某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现郭某仍在拘留期内。
据了解,郭某在拘留所内仍然没有悔过表现,法官称如果查实郭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郭某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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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12月13日下午,舞钢法院邀请舞钢市委十九大宣讲团成员、舞钢市委党校副科级组织员许万仨到该院宣讲十九大精神。该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学习。
自今年9月15日开始,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期间,该院不断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力促该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12月10日,舞钢法院执行员在给被执行人吴某办理拘留手续时,吴某的姐姐吴某乙来到办公室恳求。
12月8日上午,平顶山市委政法委调研组到舞钢法院调研指导该院执法满意度工作并进行了座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及相关部门参加座谈。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月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到鑫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合林独任审理了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庭前阅卷,该三起案件是不同原告就类似事实起诉同一被告,为提高庭审效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院决定对三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暨涉金融执行案款发放仪式,一次性发放执行案款5950万余元。
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平顶山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舞钢市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省市级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尹红国主持。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扣划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4月,任某某向黄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任某某未还,黄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任某某偿还原告黄某2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任某某并未履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任某某未果。
2017年11月1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主动出击,成功“收网”一名老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该院执行员力克“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11月24日下午,平顶山市文明办副主任王相军一行四人到舞钢市法院对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复验。舞钢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新光和其他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20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精神。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
舞钢市法院在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中发现,信用担保案件中,农村老师做担保的占27%,涉案教师87人,在近两个月的专项执行行动中已经对9名教师进行司法拘留,不仅影响到他们的家庭,而且对学生的教育产生了不利后果,应引起高度重视,亟待解决。
陈某与赵某婚后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陈某遂到舞钢法院起诉离婚。2016年9月29日,舞钢法院做出判决:赵某向陈某支付现金10700元,并每月支付婚生女陈小某的抚养费300元。赵某不服判决进行上诉。2016年12月10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驳回赵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决后赵某依旧认为分割财产损害其利益,不愿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陈某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