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已排查1899家“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彻底排查,依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环保、工信、工商、质监、国土等部门形成合力,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取缔工作。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已排查1899家“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彻底排查,明确每个区域的排查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不漏一家;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台账要明确企业基本信息,明确整治取缔责任人,明确整治取缔时限。5月31日前完成已排查1899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任务;6月30日前,完成再次排查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任务。对于整治企业,要限期整治到位;对取缔企业,要严格做到“四个到位”(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办公室将重点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考核,对工作推进慢,完成任务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通报追责;对清单之内取缔不到位,继续生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程颖)
为彻底铲除“小散乱污”企业,商丘示范区民欣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依法强制清理、取缔,彻底根治“小散乱污”问题。
文化办事处抽调精兵强将,同工商、食药监、环保、城管、大气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小散乱污”企业及商铺进行排查清理,查处一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企业。对一些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饭店、超市做出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
目标任务:确保2017年全年全区PM10年均浓度107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210天以上。工作进度:施工扬尘治理:辖区13家在建工地已全部通过开复工验收,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和“三员”管理制度。
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再加码”。5月22日上午,该区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紧急推进会,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明确责任,并对督查、问责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强力推动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打好这场攻坚战。
“经过两天多的努力,终于把这个铝石窑给铲平了,光生产原料就拉走了十几车。据了解,自4月底石龙区召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后,龙兴街道立即对“散乱污”取缔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责任领导,制定了清理方案,启动了“利剑斩污”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5月15日晚,新华区辖区105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依法依规整改取缔完毕。”新华区区长陈晓说,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5月18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境攻坚办)召开调度会,进一步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治理责任,各县区分管副区长、环保局局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5月16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督促各地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彻底消除“小散乱污”企业,平顶山市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5月19日前,市县乡将逐级签订《“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目标承诺书》。
5月15日上午,湛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辖区排查上报的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姚孟街道、轻工路街道和马庄街道辖区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已率先完成。
为保障开封市2017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结合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封市检察机关在联合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制定“联合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5月11日下午联合召开排查整治“小散乱污”及“八小”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为推进市委重大部署的落实,5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进行视察,并现场开展问询活动。视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为保障开封市2017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结合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封市检察机关在联合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制定“联合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5月11日下午联合召开排查整治“小散乱污”及“八小”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近日,荥阳高村乡大气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环保所、工商所、国土所、派出所对吴村、高村违规生产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取缔措施。
5月10日,卫东区环境攻坚办研究决定,对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进展较快的东安路街道、光华路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取缔工作进展迟缓的建设路街道、鸿鹰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我们将加大力度,克难攻坚,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攻坚战活动取得圆满成功。5月8日,宝丰县组织13个乡(镇、林站)和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的10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环境污染攻坚治理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