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李树蕾 刘志强)“陈庭长,真是太感谢您了,要不然这钱我自己都感觉没希望了!”这是8月16日下午,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申请人周某拿到5万多元案件款时,对鲁山县法院执行一庭陈金辉庭长说的一段话。
事情着这样的:自2014年初开始,家住鲁山县磙子营乡的周某到平顶山市某科技公司上班。同年4月份的一个早上,因上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残。周某多次要求平顶山某科技公司落实工伤待遇均遭拒,2015年周某向鲁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底仲裁委员会裁决平顶山某科技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5万余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平顶山某科技公司仍然推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周某于2017年11月向鲁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便依法向平顶山某科技公司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同时对该公司展开调查。通过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该公司账户中有任何存款,而该公司名下的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不是已经被抵押就是被查封甚至轮候查封。又通过其他途径打听到,平顶山某科技公司前些年就已经开始亏损,情况不容乐观,案件便进入终本程序,但是针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等执行措施一直没有停下来。
今年7月20日,案件再次恢复执行。原来,按照鲁山县法院新出台的关于加强立审执相互配合的规定,只要案件进入法院都要迅速启动与执行部门沟通机制,于是就有了陈金辉庭长接到民一庭打来电话,表示其庭里审结的一起案件签发裁判文书时,发现胜诉原告正是平顶山某科技公司,标的金额7万余元,案件系一起以福建某贸易公司为被告的承销合同纠纷案。陈金辉庭长便将情况通知了申请人周某,周某申请恢复执行的同时,还向鲁山县法院递交了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申请。
8月6日,福建某贸易公司和平顶山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陈金辉庭长便立刻向福建某贸易公司送达了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按照判决期限将应付平顶山某科技公司的7万余元货款直接支付给周某。8月16日,7万余元案款直接被汇入了鲁山县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扣除承销合同项下应缴款后剩余5万余元于8月20日全部交付给了申请人周某。
据鲁山县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本案在办理过程中,因为无法查到被执行人平顶山某科技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但并不等于法院就不管了,平时的查控措施一直在进行,此外执行干警也用足用尽可行的执行措施。在本案中通过审判与执行的联动措施实现了申请人的部分胜诉权益,也具有借鉴意义,作为申请执行人即便案件进入终本程序,也应当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等情况,主动为恢复执行等做准备,胜诉权益同样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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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按照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安排召开以案促改主题支部组织生活会。
鲁山县瓦屋乡一对已经长期分居、名存实亡的夫妻,却因男方梁某拒绝签署离婚协议而迟迟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直到女方王某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在瓦屋法庭庭长程相哲耐心找到梁某心结之后,为二人化解矛盾,最终和平分手。
“俺代表全家谢谢你,老公走了,留下我和俩孩子,断了生活来源,这赔偿给俺的50多万块钱就是我们的活命钱啊!”一位中年妇女红着双眼,紧紧握住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手,不住地表达自己的谢意。这是8月14号下午将要下班时发生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一幕。
“陈法官,这辆铲车交付以后俺的赔偿算是全部拿到手了,这将近一年时间里您为俺的事情来回跑了这么多次,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了!”这是8月13日傍晚,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财物交付现场申请人对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说的一段话。
8月1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动员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对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进行动员部署。
8月12日凌晨一点多钟,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雷跃松和郭冠浩从广东省珠海市查封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后顺利返回鲁山县,同时也宣告一起涉案标的金额达40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回想几天的蹍转劳顿,特别是抢在台风过境前成功完成房产查封的一幕幕,风雨兼程3千多公里的路途,也值了!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养成的关键,鲁山县人民法院每周一上午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以庭室为单位集中开展'警钟一小时'活动,让干警静下心来去思考、去交流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
鲁山县人民法院自派驻梁洼镇北街村驻村工作队以来,工作队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的关怀和过问下,以建设环境优美重办公环境改善,以规范高效务实服务重便民为民,以舒心活泼能带动重党心凝聚的“三重”阵地为目标,将村委会修葺一新、俨然成为了村里最耀眼、最排场的“建筑”,村委管理服务职能活了起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忙碌并快乐着。
8月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展开“拉网行动”集中大执行,一名重点抓捕的被执行人心存侥幸,企图翻墙逃跑,经过执行干警的拉网摸排,最终在玉米地里将其抓获。这位千方百计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若不能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争得申请人谅解,司法拘留不可避免,甚至会被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8月4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由该院副院长林继五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鲁山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也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例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的公益诉讼。
“杨法官,上午王某带着15万元案件款找我了,这下子总算把钱全部要回来了,下午我就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8月6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东辉刚接通电话,就听到了申请人一连串充满喜悦的话语。
8月6日晚,2018年“康乐鲁山•文明鹰城•欢乐中原”广场文化活动鲁山县法院专场文艺晚会在县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7月31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冯亚斌于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立案的当天,冒雨火速赶往执行标的物所在地,顺利将一台价值100余万元的挖掘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不过5个小时,申请人自禁为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行为点赞。
7月27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里,一起案件的被告办完手续并未离开,而是站在走廊中等待带着原告一起走,就在早上还闹得不可开交的两方当事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景,关键就在法官的细心调解。
“基本解决执行难”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鲁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省率先打响百日“执行攻坚”会战,举全院之力、多措并举狠抓执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