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琪琪 李树蕾)鲁山县瓦屋乡一对已经长期分居、名存实亡的夫妻,却因男方梁某(化名)拒绝签署离婚协议而迟迟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直到女方王某(化名)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在瓦屋法庭庭长程相哲耐心找到梁某心结之后,为二人化解矛盾,最终和平分手。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9年王某经人介绍同梁某相识,不久后二人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结婚仪式,后又在鲁山县民政局补办了结婚手续。2010年11月二人的长女出生后,夫妻感情融洽,生活和睦。然而当二人的次女出生,王某住院期间却发现了梁某与其他女子有染,双方关系破裂。王某也在出院之后不久搬回娘家居住。
谁知双方关系破裂之后王某曾多次找到梁某要求协议离婚,梁某都不予理睬,既不谋求挽回双方夫妻关系,又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来干脆南下广东打工去了。无奈的王某于2018年7月底将梁某诉至瓦屋人民法庭,请求判决离婚。瓦屋法庭庭长程相哲接到案件后便向二人邻居、亲朋打听双方情况。经了解得知,二人婚后生活和睦,经济也算富足,除了梁某曾经出轨外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同村邻居也奇怪梁某为什么一直不肯签署离婚协议,现在闹得两家如同仇人一般。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庭长程相哲尝试化解双方分歧,准备调解此案。梁某按照传票要求回到鲁山之后,程相哲庭长立即赶到被告家中同其促膝长谈,经过一番好言相劝,梁某才说出了心结。原来二人结婚后原告王某的弟弟买车时曾向梁某借款1.5万元,因为当时夫妻感情良好,梁某认为是自家人用钱也就没有要求王某的弟弟签署借款证明等。现在王某要离婚,却只言不提还钱的事情,梁某就赌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不肯签署离婚协议书。程相哲庭长同王某取得联系后,王某也承认自己弟弟买车的时候梁某确实出过钱,但当时梁某口头表示是“资助”自家弟弟的,过后也从来没提还钱的事情。明白了矛盾的根结,程相哲庭长心里也就有了底。
8月13日下午,程相哲庭长将王某和梁某一起约到了瓦屋人民法庭,经过一番耐心说合,双方同意了庭长程相哲给出的方案:两人长女归梁某抚养,次女归王某抚养,梁某分两次向王某支付共计5.5万元抚养费,同时梁某不再追究王某的弟弟所借1.5万元欠款,直接从抚养费中扣除,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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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代表全家谢谢你,老公走了,留下我和俩孩子,断了生活来源,这赔偿给俺的50多万块钱就是我们的活命钱啊!”一位中年妇女红着双眼,紧紧握住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手,不住地表达自己的谢意。这是8月14号下午将要下班时发生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一幕。
“陈法官,这辆铲车交付以后俺的赔偿算是全部拿到手了,这将近一年时间里您为俺的事情来回跑了这么多次,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了!”这是8月13日傍晚,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财物交付现场申请人对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说的一段话。
8月1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动员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对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进行动员部署。
8月12日凌晨一点多钟,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雷跃松和郭冠浩从广东省珠海市查封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后顺利返回鲁山县,同时也宣告一起涉案标的金额达40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回想几天的蹍转劳顿,特别是抢在台风过境前成功完成房产查封的一幕幕,风雨兼程3千多公里的路途,也值了!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养成的关键,鲁山县人民法院每周一上午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以庭室为单位集中开展'警钟一小时'活动,让干警静下心来去思考、去交流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
鲁山县人民法院自派驻梁洼镇北街村驻村工作队以来,工作队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的关怀和过问下,以建设环境优美重办公环境改善,以规范高效务实服务重便民为民,以舒心活泼能带动重党心凝聚的“三重”阵地为目标,将村委会修葺一新、俨然成为了村里最耀眼、最排场的“建筑”,村委管理服务职能活了起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忙碌并快乐着。
8月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展开“拉网行动”集中大执行,一名重点抓捕的被执行人心存侥幸,企图翻墙逃跑,经过执行干警的拉网摸排,最终在玉米地里将其抓获。这位千方百计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若不能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争得申请人谅解,司法拘留不可避免,甚至会被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8月4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由该院副院长林继五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鲁山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也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例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的公益诉讼。
“杨法官,上午王某带着15万元案件款找我了,这下子总算把钱全部要回来了,下午我就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8月6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东辉刚接通电话,就听到了申请人一连串充满喜悦的话语。
8月6日晚,2018年“康乐鲁山•文明鹰城•欢乐中原”广场文化活动鲁山县法院专场文艺晚会在县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7月31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冯亚斌于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立案的当天,冒雨火速赶往执行标的物所在地,顺利将一台价值100余万元的挖掘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不过5个小时,申请人自禁为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行为点赞。
7月27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里,一起案件的被告办完手续并未离开,而是站在走廊中等待带着原告一起走,就在早上还闹得不可开交的两方当事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景,关键就在法官的细心调解。
“基本解决执行难”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鲁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省率先打响百日“执行攻坚”会战,举全院之力、多措并举狠抓执法办案。
7月30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带领副院长马步云、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审判庭有关同志和该院的“军嫂”等,先后到该县武装部及驻鲁山县机场某部走访慰问人民子弟兵,并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和祝福。
7月18日上午10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法庭的同志在孟铭杰庭长带领下,到磙子营乡某村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调解,最终五被告均表示今后会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