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琪琪 李树蕾)“杨法官,上午王某带着15万元案件款找我了,这下子总算把钱全部要回来了,下午我就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8月6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东辉刚接通电话,就听到了申请人一连串充满喜悦的话语。
2009年,家住下汤镇某村的王某乘坐自家司机赵某驾驶的车辆外出办事,途径瀼河乡某村时同骑着两轮摩托的黄大某夫妻相撞,致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司机赵某主动联系了黄大某的子女黄某等赔偿了11万余元,取得了黄大某家属的谅解。而身为车主的王某仅仅支付了1万元的丧葬费,对于其他赔偿却分文未出,几经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2010年初黄大某的子女黄某等人将某保险公司和王某诉至法庭,同年6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和王某分别向黄某等人支付伤亡赔偿金11万元和1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很快依照判决履行了自己应负的法律义务,但王某却始终认为车不是自己开的,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面对受害人子女的讨要也一直百般推诿,甚至扬言:“撞人的司机已经进去了(看守所),你们还想要钱?没门儿。”面对不把法院生效判决放在眼里的王某,迟迟拿不到赔偿的黄某姊弟只得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却刻意躲避执行,踪迹全无。经过执行干警一家银行、一家银行的查控,陆续于2013和2014年冻结了王某银行账户4万余元存款并予以扣划。案件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相较19万余元的案件标的仍然微乎其微。执行干警虽未放弃努力,但是王某却像消失了一样不见踪影,案件不得已进入终本程序。
随着时间的推移,鲁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化执行、联动执行格局基本成型,通过网络查控、大数据分析定位、网上追逃等信息化手段编制起了笼罩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化执行“天网”。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鲁山县人民法院更是积极行动,捷报频传,一大批老赖纷纷落网,甚至不少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2018年3月,黄某听说这些消息后,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杨东辉接到案件后,便对王某展开调查,几次前往被执行人娘家、婆家打听其行踪,然而其家人总以“在外地”、“不知道在哪儿”等言辞拒绝透漏王某行踪。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王某银行账户空空如也,而申请人所说的房产、车辆也都不在王某名下,面对躲避执行“经验丰富”的王某,案件貌似又一次陷入了困境。
一方面是讨要赔偿的受害人家属,一方面是规避执行数年之久的“老赖”,杨东辉暗下决心一定要在自己手中将这起案件彻底解决。既然网络查控没有取得进展,那就用“笨”办法,一点一点排查。杨东辉着重同王某婆家和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联系,得到了“虽然长期在外,但也会时常回家,特别是最近见过她好几次,听说是在学车(考驾照)”的消息。于是,杨东辉便带领法警来到鲁山县车辆管理所,请求协助查询。经车管所民警查询得知,原来王某正在县城某驾校学习驾驶,准备于8月中旬进行科目三考试。杨东辉掌握了这个消息后,心里也就有了谱,又通过网络查控,从支付宝账户提取到王某的手机号码,同其取得了联系,明确告知王某已经人民法院掌握了她的行踪,且她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拒执罪”,若不能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求得申请人谅解,将对其实施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说完执行干警便挂断了电话。
王某这边越想心越慌,因为自己就“背着”案子,所以王某时常关注各地法院执行信息,也明白随着人民法院执行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要想再像前几年一样躲避执行已经成为奢望。几经思考,害怕被执行干警送进拘留所的王某不敢同执行干警联系,干脆找到了申请人黄某,主动向申请人承认错误并达成了一次性向黄某支付15万元,逾期罚息申请人不予追究的和解协议。王某与8月6日也履行了所承诺的全部15万元,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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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晚,2018年“康乐鲁山•文明鹰城•欢乐中原”广场文化活动鲁山县法院专场文艺晚会在县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7月31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冯亚斌于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立案的当天,冒雨火速赶往执行标的物所在地,顺利将一台价值100余万元的挖掘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不过5个小时,申请人自禁为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行为点赞。
7月27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里,一起案件的被告办完手续并未离开,而是站在走廊中等待带着原告一起走,就在早上还闹得不可开交的两方当事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景,关键就在法官的细心调解。
“基本解决执行难”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鲁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省率先打响百日“执行攻坚”会战,举全院之力、多措并举狠抓执法办案。
7月30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带领副院长马步云、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审判庭有关同志和该院的“军嫂”等,先后到该县武装部及驻鲁山县机场某部走访慰问人民子弟兵,并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和祝福。
7月18日上午10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法庭的同志在孟铭杰庭长带领下,到磙子营乡某村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调解,最终五被告均表示今后会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7月24日上午,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冒着酷暑在让河乡余流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103岁老人状告七子女的赡养纠纷案,同村百余名群众闻讯赶来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并纷纷谴责作为被告的7个子女的行为,最终七个子女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并当场表示今后一定要细心认真照顾好老人,让母亲安享晚年。
7月25日上午9时,鲁山县人民法院举行“决战执行难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鲁山县法院副院长张燕伟出席会议。
一位农民工老板张某打来电话,从同行朋友的口中得知,欠了他130多万元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许某要来视察工地,这对于苦苦寻找许某的张某和执行干警来讲,是绝对不能错过的良机。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刘鑫源及时向执行团队长李三光进行了汇报,并联系了两名法警,安排次日早上的执行任务。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被执行人张某在将1.4万元案件款交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冯亚彬的手上时,还不忘询问到底自己是怎么暴露行踪的。而执行干警的一句“网络查控”点醒了梦中人。
因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而扣留第三人经法院判决确定可以提走的工程车辆,显属违法行为,可被告上法庭后仍然执迷不悟,经法庭判决并反复释法析理后,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7月16日晚上8点,为了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帮扶干警对相关知识掌握熟练程度,鲁山县法院组织85名帮扶干警在院机关东二楼会议室举行《鲁山县法院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会后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又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帮扶工作落实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
“法官,我们已经把路清理出来了,这下我们家进出方便多了。麻烦您跑了这么多次帮我们两家调解矛盾,实在不好意思,您放心,今后我们会好好相处的!”这是7月18日,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申请人在电话里对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佳武说的话。
上个周末,天气酷热难当,却挡不住鲁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入村走访、脱贫攻坚的脚步,看那些挥汗如雨的画面,深藏的是责任,更是对贫困群众如亲人般的惦念。
2016年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某村的张某,将自己承包的一段公路两侧边沟挖掘工程交给同乡岳某,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部费用。岳某带领同村农民工一起施工完毕后,张某支付了农民工部分工资,尚欠5万余元工资未付,承诺建设单位付清工程款后一次性结清。谁知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岳某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一次次失望而归的岳某于今年7月9日来到鲁山法院瓦屋人民法庭准备诉诸法律。程相哲考虑到这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同时也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便决定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介入,尽快实现 “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