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陈以显 杜昕馨)“在家门口养柞蚕,政府有贴补,收入有保障,也能照看家,挺好。”日前,在鲁山县赵村镇三道庵村的柞坡上正在采摘蚕茧的蚕农侯国志笑呵呵地说。
鲁山县赵村镇三道庵村贫困户通过柞蚕养殖增收
据了解,像侯国志一样养殖柞蚕的家庭,在三道庵村有13户,他们的柞坡养殖面积有1700亩,蚕卵放养量47斤,预计可产蚕茧2550斤,每户可创收入1.6万元左右。
三道庵村位于赵村镇政府西北部,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信息闭塞,是省定重点贫困村,群众们脱贫愿望强烈,要脱贫就要先选好脱贫项目。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现状,镇、村干部多方寻找脱贫致富路,最后还是选择了养殖柞蚕这个项目。赵村镇是河南省四大柞蚕养殖大乡之一,柞蚕养殖历史悠久,镇域有柞蚕原种场一个,技术指导条件便利,且该村山多坡大自然资源优越,柞蚕养殖投资小、收益大、见效快,市场前景广阔,通过发展养蚕业也可带动家住山区、有劳动能力,年龄较大无法外出打工的贫困户,在家门口养蚕脱贫致富。
鲁山县赵村镇三道庵村贫困户通过柞蚕养殖增收
当地政府通过政策扶持补贴,为蚕农提供资金支持,县蚕业局选派技术专家实地指导开展培训,为蚕农提供技术保障,并联系企业进行托底收购,为蚕农解除后顾之忧。目前,三道庵村已建成柞蚕养殖基地一个,发展柞蚕养殖户13户,这些柞蚕养殖户中的7户贫困户可实现稳定脱贫,并逐步走上致富之路。
三道庵村支部书记武曼新介绍,柞蚕全身都是宝,蛹可以制成美食、公蛾可制酒、丝可制纺织品,近年来,柞蚕的市场需求量逐年增大,价格销路也都不错,相信发展柞蚕养殖一定会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映象网平顶山新闻热线 18037585596 微信:2800068)
6月13日上午,鲁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铎月、鲁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禹国印一行调研督导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鲁山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积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被群众称为“难不倒书记”的是鲁山县张官司营镇东土楼村党支部书记张召。今年56岁的张召于2008年10月当选村主任,2012年又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鲁山县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工作,逐村排查,逐项落实,以贫困户家庭为重点全部实现“五净一规范”,村容村貌实现“三无一规范”,主次干道实现“一眼净”,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处文化广场、一个标准化卫生室、一所党群服务中心、一个公共水冲式厕所。
昨日,记者从鲁山县林业局获悉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已结束。950名对聘用的生态护林员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6月7日,记者在鲁山县张良镇看到,新建的安居楼房粉刷干净,几户群众正在搬迁。鲁山县发改委的通知介绍,鲁山县2018年计划搬迁安置1925户6885人,搬迁任务占全省搬迁任务的11%。该县发改委在施工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明确专人、专职、专责、挂牌上岗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工程顺利开展。
6月13日,鲁山县仓头乡组织乡扶贫办工作人员给全乡19个村的相关帮扶责任人和机关全体帮扶人进行为期三天的行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市、县重要文件、讲话精神、行业扶贫政府以及近期重要该工作安排等。辖区全体帮扶人200余人分批次轮训一遍。
近年来,仓头乡依托地理、自然、荒山优势,在发展传统产业的同时,创新思维,注重发展特色种植产业,艾草种植加工,航天油用牡丹等种植业蓬勃发展,“公司+基地”带动产业发展,助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6月11日上午11点30分,平顶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黄庚倜一行冒着炎炎烈日,来到鲁山西部山区的尧山中学调研教育扶贫和学校安全工作。
6月11日,在位于鲁山县仓头乡薄坪村的鲁山县一强山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笔者看到,周边的群众在制绒车间制作艾绒。
鲁山县农业局负责人从分包四棵树乡的县领导处了解到贫困户作物生长出现情况后,立即组织局植保、农技、土肥方面专家一行到实地进行调查,经实地综合分析,终于找到了原因所在,并现场给出了补救措施。由土肥站、植保站安排叶面肥、杀菌剂、杀虫剂和机械式迷雾机派发到贫困户手中,由农技专家指导叶面肥及电动迷雾机的使用方法,手把手指导农户开展防治。
鲁山县规划局响应上级号召,发挥行业优势,与村两委经过多次选址论证,2017年下半年在村室东侧规划建设村级卫生室。新建的村卫生室,是鲁山县健康扶贫工程,项目投资12万元(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9万元,市政府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2018年6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内设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候诊室、药房、健康教育室,主要服务项目为预防保健和全科医疗。
一个71岁的古稀老人,咬定青山不放松,26年如一日,吃住在山野,持续开发荒山2000余亩,连片建设荒山扶贫基地1000余亩。如今,他承包的2000余亩荒山座座披绿装、变银行,帮助64户贫困户年增收60余万元,吸纳8户贫困户常年在他的扶贫基地里务工。他就是鲁山县下汤镇新街村村民刘大国。
鲁山县法院于6月7日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朱某先后赔偿被害人胡某二人5.5万元,后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鲁山县人民法院6月8日审结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路某因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过程中,追尾撞到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