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2017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在突出集中强制执行威慑的同时,为保证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持续完善执行措施,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社会化的大执行格局。以公开化赢公信,以信息化促高效,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力冲刺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该院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尽可能用到所有辅助执行手段,吸收一切可以吸收的组织和个人。通过县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民调组织协调共克执行难题、党委政府协调指导执行、村民委员会协助执行、限制高消费等社会化执行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同时,注重讲求执行方式方法,加强执行艺术研究,凡执行重大及情况特别复杂的案件,必须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坚决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保证执行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地进行。
为切实提升执行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该院还以集中执行为重点,通过完善一系列执行管理制度,实行执行案件调度、催办、督办、合办相结合的办案机制。每周调度各个执行团队的案件执行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小组突击执行和全局集中执行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了“天天都有小执行、一周两次大执行”新常态。另外,对所有未结的执行案件实行每周调度一次;超一个月未结案的,自下个月起每周汇报一次案件进程,每月发送一次催办短信;并对执行工作按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此外,还通过表彰先进、落实惩处措施督促后进的做法,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确保了每名执行干警自觉履职、高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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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着眼于全面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在执行效率大幅度提高的同时,院党组也认识到,要开展好法院执行工作,单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取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这就必须积极探索执行新机制,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推动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3年,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判决上述两被告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3.4万余元。在2015年底某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7万余元,而朱某接到判决书后不久即外出躲避下落不明,给执行造成了一定的难度。承办此案的法官按照该院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将手机以及办公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只要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打电话联系。
2014年10月的一天,狄某在罗某承包的一处地面硬化施工工地干活时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分包商罗某为其垫付少许医疗费后就撒手不管了,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建设单位也相互推脱,拒绝赔偿。经两级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底作出终审判决,由罗某等四被告赔偿狄某5.7万余元。由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狄某于2017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
12月26日下午,鲁山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冬季攻坚集中执行“战果”,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步云通报了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发言人、研究室副主任刘志强主持发布会。
12月2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执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鲁山某装饰公司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其拖欠前公司职员单某工资案件,堂而皇之的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但仍蒙骗不了技高一筹的执行人员,并最终支付了申请人单某1.3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款。
12月21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步云与执行局长尹鸿涛亲自率队到该县火车站和两个汽车站,开展冬季攻坚暨涉农民生维权集中执行宣传活动。
2016年3月,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开展破解“执行难”工作专项行动的关键之年,也是破解“执行难”的决胜之年。
“这十万块钱,我都要了快五年了,还是法院有办法,太感谢了!”这是12月19日家住鲁山县让河乡的申请人刘某收到转款信息后对执行干警朱东辉说的一段话。
12月1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再次集中14名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还有一名当天刚刚从汝州异地抓获的一名公职“老赖”,进行约谈教育,这已经是今年九月份以来的第4次了。
12月16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与县委统战部联合在下汤镇叶庄村举行“支部帮支部”村脱贫攻坚“五送五有”捐赠仪式。
12月14日一大早,家住辛集乡的赵某不顾天寒路滑,冒着风雪将一面锦旗交到了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程相哲手中,并连称:“真没想到,要了三年多的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不到两个月就拿到了钱,太感谢了!”
为提高执行效率,尽快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鲁山县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下半年成立了“执行综合团队”,专门负责执行案件督办、预警,网上查控,网络司法拍卖等工作。这正是鲁山县人民法院创造性的实施“互联网+”执行模式,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平台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按照最高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规范系统流程节点,夯实执行决策、指挥体系的重要实践。
12月4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该院开展“冬季执行攻坚”暨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民生案件专项活动情况。
12月4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东二楼会议室举行涉民生维权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为申小妮等3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案件执行款共计114.55万元,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尹洪涛,执行局副局长赵中和、吴大憨、王国鹏、周振祥及部分执行干警参加了发放仪式。
11月30日,时间已是冬天,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上却上演了温情、感人一幕——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前,法官为衣着单薄的被告人送上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