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叶子豪 张聪)2017年11月,舞钢市某银行申请执行张某、宋某、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过程中,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了解到张某经常外地出差,张某在外务工,宋某虽在舞钢却躲避执行。
12月6日晚,舞钢法院执行员在走访宋某朋友时得知其正在某饭店吃饭。执行员火速赶往某饭店将宋某堵在饭店门口向其送达执行手续,宋某拒不配合,拒绝签字。当执行员告知其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将会面临刑事处罚时,宋某借着酒劲大喊大叫,态度极其蛮横。眼见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为避免宋某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执行员当即决定对宋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过办理手续并体检后,当晚执行员便将宋某移送拘留所让其认真反省。
次日一大早,宋某便通过拘留所告诉执行员自己愿意履行全部义务。见到执行员后,宋某立即联系家人带钱到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宋某也对自己酒后的恶劣行为表示悔恨,深深地向执行员鞠躬表示歉意。至此,该案在强力执行措施下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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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甲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1月赵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张某甲同村村民张某乙借款10万,张某乙要求赵某找人进行担保,赵某想到了张某甲。张某甲碍于朋友面子,同时考虑到张某乙与自己系邻居,即使担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便一口答应。后三方因还款事宜协商多次,直至2016年,赵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张某乙将赵某、赵某妻子王某、张某甲一起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
郭某于2016年5月向李某借款1万元,钱虽不多,但到期后郭某拒不还款,后来干脆“失联”。李某遂将郭某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应当向李某支付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后郭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12月13日下午,舞钢法院邀请舞钢市委十九大宣讲团成员、舞钢市委党校副科级组织员许万仨到该院宣讲十九大精神。该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学习。
自今年9月15日开始,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期间,该院不断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力促该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12月10日,舞钢法院执行员在给被执行人吴某办理拘留手续时,吴某的姐姐吴某乙来到办公室恳求。
12月8日上午,平顶山市委政法委调研组到舞钢法院调研指导该院执法满意度工作并进行了座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及相关部门参加座谈。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月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到鑫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合林独任审理了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庭前阅卷,该三起案件是不同原告就类似事实起诉同一被告,为提高庭审效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院决定对三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暨涉金融执行案款发放仪式,一次性发放执行案款5950万余元。
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平顶山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舞钢市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省市级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尹红国主持。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扣划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4月,任某某向黄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任某某未还,黄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任某某偿还原告黄某2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任某某并未履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任某某未果。
2017年11月1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主动出击,成功“收网”一名老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该院执行员力克“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11月24日下午,平顶山市文明办副主任王相军一行四人到舞钢市法院对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复验。舞钢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新光和其他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20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精神。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