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安排了四组工作人员不间断巡查,目前和企业有关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已全部拆除,尽快恢复地表植树造林,坚决杜绝死灰复燃。”5月1日下午,记者从石龙区环保局获悉,该局于假日前联合工商、国土、工信、安监等部门兵分两路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共取缔了前期排查出来的8家“小散乱污”企业。为确保取缔到位,该局工作人员五一假期没有休息,一直在督促整改的路上。
今年以来,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石龙区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对全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六大类“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排查。全区共发现8家企业涉嫌经营许可证过期、无工商手续、达不到环评要求、非法占用耕地、规模小工艺差、污染排放严重等。
为确保取缔到位,该区明确了责任分工,由环保部门负责核查环保审批手续,工信部门重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规划的核查取缔工作,工商部门核查经营许可证,对关闭、取缔的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国土、住建及林业部门对违法占地、毁林建设行为严肃查处,责令拆除搭建、恢复植被,电力部门对取缔关闭的企业依法断电,严防取缔后私拉乱接,同时又安排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寻衅滋事、暴力抗法,干扰整治取缔的行为。同时该区又建立台账、强化考评,要求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每日17时前报送整治台账,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考核目标。
“我们下一步还将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和‘网格长’监管制度,继续加大对‘小污散乱’企业的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被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石龙区环保局局长程耀邦说。 (记者 张鸿雨)
4月27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武中立在石龙区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中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4月27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武中立在石龙区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中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为深入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六个一”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4月26日下午,市长周斌主持召开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研究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县(市)、石龙区扶贫办主任对做好问题整改的意见建议,部署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
4月26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技术,首次使用“发公告”APP,成功为一起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刊发一则公告。
4月20日下午,石龙区对获得2016年“最美家庭”称号的6个家庭和获得“最美家庭”提名的12个家庭进行了表彰。
记者4月22日看到,宝石快速通道石龙区段今春路两旁新栽的松树、柏树、榉树、女桢、红枫、海棠等发出新芽,整齐排列显得道路宽敞洁净。通过签订土地流转和造林绿化协议,明确了土地用途,公路两边违法建设和乱堆乱放得到治理。
摘要
4月19日上午刚上班,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就收到了当事人关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八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4月17日,石龙区地方史志办公室传来消息,《石龙区志(1991-2000)》和《石龙区年鉴2016》由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发行。石龙区曾于20世纪90年代编修了第一部志书《西区志》,此次出版的《石龙区志(1991-2000)》是该区第二部志书。
自2月17日石龙区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以来,该区动员畜牧、环保、国土等方面力量,针对农村畜禽养殖开展“气质、水质、土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整治档案,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督查网络体系,夯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实基础。定期梳理信访局群众信箱、“12345”、微博等平台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的来电来信,发现问题及时办结。
3月31日上午,平顶山市12331主题宣传活动在鹰城广场举行。全市当天活动现场,参与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00多家,展出宣传展板6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
“观湖佳苑二期工程共11栋楼,有9栋已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地面绿化和管道安装,剩余的两栋,一栋已建至第三层,另一栋第六层正在浇筑中,计划4月底二期全部交工。
3月27日,湛河区食药监局对辖区沁园小学周边售卖食品的流动小商贩、小作坊、小餐饮店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针对摊贩流动性强、监管难以跟进的特点,该区实施流动摊贩备案登记制度,实时动态监管,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2月28日,距离新的一年还有三天,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也接近了尾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迎来了年前最后一批前来领薪的农民工。至此,石龙区人民法院41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全部审结完毕,为农民工讨回欠薪39万多元。石龙区人民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圆满落幕。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平顶山市近日出台了《平顶山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公众举报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查实后将给予2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