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全省燃煤散烧治理部分地区工作推进会议在平召开。省散烧办主任、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中祥,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岳希忠,副市长王朴出席。
马林青指出,当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燃煤散烧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被摆到了更加突出、更加关键、更加紧迫的位置,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安排当前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时,马林青强调,要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全力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各项攻坚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学习推广平顶山市先进做法,强化散煤源头治理,抓好散煤销售点的取缔改建工作,严厉查处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和运输环节销售散煤行为;抓好散煤清洁化替代,建设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做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强化洁净型煤煤质监管;突出重点区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动态监管,抓好散烧设施设备拆改。同时要做到治理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合力凝聚到位、督查问责跟进到位、宣传氛围营造到位,以燃煤散烧治理的工作实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王朴在致辞中说,目前,平顶山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范围内的散煤销售点已全部取缔,茶浴锅炉等燃煤设施已拆除完毕,市、县、乡洁净型煤生产及配送中心、配送网点全部建成。平顶山市将以本次推进会为契机,按照省散烧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水平,确保全面完成燃煤散烧治理各项任务,为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会前,参会人员到郏县观摩了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建设、茶浴锅炉拆改、气电替代、燃煤设施取缔等工作进展情况。
许昌等11个省辖市和永城等6个直管县(市)的散烧办主任、联络员,省直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省散烧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平顶山市、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等4个省辖市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记者 吴学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开封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开封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
8月8日上午,湛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胡喜申介绍,今年以来该区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一长三员”制度,促使环保网格更加细密,有力推动了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卫东区共排查原散煤点13个,取缔散煤点13个,取缔茶浴锅炉7个,取缔燃煤大灶41家,取缔经营性小燃煤炉406个,超额完成‘电代煤’341户、‘气代煤’595户。
昨天上午,安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殷都区曲沟镇主持召开安阳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殷都)现场会,各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现场会。
为进一步推进焦作市燃煤散烧工作,7月27日,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查组对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等县(市)的型煤加工厂取缔工作和燃煤大灶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7月25日记者从中牟县工信委获悉,中牟县天恩高效环保燃煤项目日前奠基,这意味着中牟农村居民即将用上洁净型燃煤产品。
为认真落实“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近日,榆林监管所会同乡政府、工商、派出所、电管所、村委会联合执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为认真落实“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近日,榆林监管所会同乡政府、工商、派出所、电管所、村委会联合执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平县燃煤禁烧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切实减少餐饮环节燃煤散烧污染,蔡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乡政府食安办、派出所及各村协管员组成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燃煤禁烧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平县燃煤禁烧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切实减少餐饮环节燃煤散烧污染,蔡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乡政府食安办、派出所及各村协管员组成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燃煤禁烧专项整治活动。
7月17日下午,我市召开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会议,总结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速推进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2017年燃煤散烧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关于开展燃煤散烧治理督导考核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7〕84号)文件规定,经过县(市)区自评上报、负责部门打分排名、督查组核查扣分、市散烧办汇总排名,现将各县(市)区的洁净型煤建设、“电代煤”“气代煤”、散煤市场监管等三项工作推进情况排名公布如下
现将各县(市)区的洁净型煤建设、“电代煤”“气代煤”、散煤市场监管等三项工作推进情况排名公布如下。
7月16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暖锅炉、发电厂、钢厂、水泥厂等14家用煤企业289批次进行了抽样实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