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前,我们已联合多部门对石龙河和黑鱼河沿岸的8家养猪场和6家养羊场进行了摸排,发现大部分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较之前有了明显提高,养殖场内均设置了雨污分离管路,并建有污水收集池,对养殖污染物进行了干湿分离,规范设置了粪便堆放的专用场所,基本做到粪便综合利用并及时清运。”4月4日,石龙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有关负责人说。
自2月17日石龙区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以来,该区动员畜牧、环保、国土等方面力量,针对农村畜禽养殖开展“气质、水质、土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整治档案,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督查网络体系,夯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实基础。
该区畜牧、环保部门牵头联合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四个环境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督导工作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通过包片驻村兽医和养殖户微信“现场直播”,形成全员出动、全网覆盖的督查工作格局,推广环保养殖、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等实用新技术,禁止养殖废气和废水直接排放。建立畜牧系统环保督查工作微信群,突出问题、整改措施、生产画面等工作动态通过微信群实时呈现,截至目前已督查摸排养殖场14个、屠宰场1个,搜集整理突出问题32个,并逐条提出了整改措施,形成督导处理分工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升级不到位的给予关停或罚款处理,通过频繁督导推进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定期梳理信访局群众信箱、“12345”、微博等平台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的来电来信,发现问题及时办结。(记者 张鸿雨)
为进一步优化禽畜养殖业结构,整治禽畜养殖污染问题,保护人居环境,近日,按照上级要求,汝南县老君庙镇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禁养区关闭工作。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淅川县畜牧局高度重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石建坤亲自组织、带头学习,以学促做、学以致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畜禽养殖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还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近期,唐河县苍台镇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多项措施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河是农业大县、畜牧大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是造成唐河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是唐河环境治理的制约瓶颈。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唐河县委、政府痛下决心,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强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3月31日上午,平顶山市12331主题宣传活动在鹰城广场举行。全市当天活动现场,参与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00多家,展出宣传展板6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
“观湖佳苑二期工程共11栋楼,有9栋已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地面绿化和管道安装,剩余的两栋,一栋已建至第三层,另一栋第六层正在浇筑中,计划4月底二期全部交工。
3月27日,湛河区食药监局对辖区沁园小学周边售卖食品的流动小商贩、小作坊、小餐饮店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针对摊贩流动性强、监管难以跟进的特点,该区实施流动摊贩备案登记制度,实时动态监管,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2月28日,距离新的一年还有三天,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也接近了尾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迎来了年前最后一批前来领薪的农民工。至此,石龙区人民法院41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全部审结完毕,为农民工讨回欠薪39万多元。石龙区人民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圆满落幕。
2016年12月20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带领该院执行局干警分别来带宝丰县大营镇及高庄街道张庄社区,为困难申请执行人送去慰问金、大米及食用油等慰问品。
12月2日上午,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的法官们在辖区人口最密集的人民路中段设置普法宣传点,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依法维权方面的疑问等形式为辖区群众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深受辖区群众好评。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及基本业务素质,加强法院押解、值庭、看管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迎接上级法院的考核,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组织全队司法警察进行了法警理论知识学习,并结合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训练目标实际,在不影响开庭安保工作的前提下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冬训,确保每名司法警察都满足理论与实践的工作要求。11月25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考核组来到石龙区法院,对该院2016年司法警察大队的警务工作
11月22日,冬雪初至,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上行人稀少,但石龙区法院内闹意腾腾,一片温暖,该院正在为冒雪前来领薪的18名农民工发放工资。
11月3日下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及新闻媒体通报了该院执行改革、“百日执行风暴”活动以及元至十月份执行工作整体情况。
9月29日上午,以平顶山市文明办副主任王相军为组长的考核组到石龙区人民法院对在届的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进行年度复查。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剑峰陪同检查。
2016年3月17日,石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记在批改、审签法律文书时突发心脏病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公牺牲。李学记同志在法院工作25年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严以修身律己,全力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都做成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