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7月31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冯亚斌于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立案的当天,冒雨火速赶往执行标的物所在地,顺利将一台价值100余万元的挖掘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整个过程不过5个小时,申请人自禁为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行为点赞。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4年家住河南省鲁山县董周乡的唐某曾为他人担保向胡某借款100万元,还款期至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2015年胡某以抵偿债务为由趁唐某看管不严将其名下一台价值100余万元的工程施工用挖掘机拖走,并长期占用。唐某得知自家挖掘机被胡某拖走后,虽经多次上门要求胡某返还均被其以要求唐某履行担保还款义务为由拒绝。无奈的唐某于2018年2月将胡某诉至法鲁山县人民法院。庭审中查实涉案挖掘机系唐某于2014年以金融租赁留购的方式取得该挖掘机所有权,胡某强行拖走涉案挖掘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唐某对该挖掘机的合法权益,即便胡某要求唐某承担保证责任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行使,鲁山县人民法院遂于2018年7月5日判决胡某返还唐某涉案挖掘机。
然而判决生效后胡某既不提起上诉,也不履行判决义务返还挖掘机,心中却始终认为唐某既然为借款提供担保就应负起偿还责任,这样做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明确拒绝返还。唐某吃了闭门羹后,于7月31日上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冯亚斌接到案件后便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电话号码同胡某取得联系,告知胡某强制执行事宜,并严肃告知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心情虽然可以理解,但应通过合法途径。现人民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应当依照判决履行积极法律义务,如果申请人提出拒执罪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执行标的物价值巨大,其行为性质很有可能转向刑事犯罪,后果非常严重,挖掘机最终还得还回去,孰轻孰重希望胡某务必想清楚,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当天下午3时许,执行干警冯亚斌同申请人确定了挖掘机所在具体位置便冒雨前往查扣,等找到挖掘机后,经过反复思想斗争终于想通了的胡某也迅速赶到了现场,面对执行干警的强制执行行为,也主动配合现场将挖掘机交付给了申请人唐某。后经了解得知,原来胡某放下电话后就向亲朋好友打听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听说有不少失信被执行人都被抓了起来,最终不但坐了“监”,钱还得一分不少的还回去,心中也害了怕,本来也想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不巧执行干警却先到一步,于是也就有了后来的积极配合。至此,这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当天立案,当天圆满执结,可谓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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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里,一起案件的被告办完手续并未离开,而是站在走廊中等待带着原告一起走,就在早上还闹得不可开交的两方当事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景,关键就在法官的细心调解。
“基本解决执行难”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鲁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省率先打响百日“执行攻坚”会战,举全院之力、多措并举狠抓执法办案。
7月30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带领副院长马步云、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审判庭有关同志和该院的“军嫂”等,先后到该县武装部及驻鲁山县机场某部走访慰问人民子弟兵,并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和祝福。
7月18日上午10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法庭的同志在孟铭杰庭长带领下,到磙子营乡某村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调解,最终五被告均表示今后会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7月24日上午,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冒着酷暑在让河乡余流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103岁老人状告七子女的赡养纠纷案,同村百余名群众闻讯赶来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并纷纷谴责作为被告的7个子女的行为,最终七个子女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并当场表示今后一定要细心认真照顾好老人,让母亲安享晚年。
7月25日上午9时,鲁山县人民法院举行“决战执行难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鲁山县法院副院长张燕伟出席会议。
一位农民工老板张某打来电话,从同行朋友的口中得知,欠了他130多万元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许某要来视察工地,这对于苦苦寻找许某的张某和执行干警来讲,是绝对不能错过的良机。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刘鑫源及时向执行团队长李三光进行了汇报,并联系了两名法警,安排次日早上的执行任务。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被执行人张某在将1.4万元案件款交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冯亚彬的手上时,还不忘询问到底自己是怎么暴露行踪的。而执行干警的一句“网络查控”点醒了梦中人。
因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而扣留第三人经法院判决确定可以提走的工程车辆,显属违法行为,可被告上法庭后仍然执迷不悟,经法庭判决并反复释法析理后,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7月16日晚上8点,为了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帮扶干警对相关知识掌握熟练程度,鲁山县法院组织85名帮扶干警在院机关东二楼会议室举行《鲁山县法院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会后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又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帮扶工作落实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
“法官,我们已经把路清理出来了,这下我们家进出方便多了。麻烦您跑了这么多次帮我们两家调解矛盾,实在不好意思,您放心,今后我们会好好相处的!”这是7月18日,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申请人在电话里对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佳武说的话。
上个周末,天气酷热难当,却挡不住鲁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入村走访、脱贫攻坚的脚步,看那些挥汗如雨的画面,深藏的是责任,更是对贫困群众如亲人般的惦念。
2016年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某村的张某,将自己承包的一段公路两侧边沟挖掘工程交给同乡岳某,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部费用。岳某带领同村农民工一起施工完毕后,张某支付了农民工部分工资,尚欠5万余元工资未付,承诺建设单位付清工程款后一次性结清。谁知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岳某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一次次失望而归的岳某于今年7月9日来到鲁山法院瓦屋人民法庭准备诉诸法律。程相哲考虑到这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同时也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便决定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介入,尽快实现 “案结事了”。
7月11日下午,鲁山县法院在院机关一号审判庭召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以案促改反腐败工作会,总结今年以来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表彰工作突出的干警,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今年5月份,鲁山县人了法院派驻帮扶联系村鲁阳镇七里社区后,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紧盯“三大工程”,深入交流,倒排工期,让贫困村的面貌发生了大变样,赢得了群众的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