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尹红国)被执行人为了逃避2500余元执行款,躲避到千余公里外新疆,造成法院无法执行,最终被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2009年4月29日19时许,被告人姬某德驾驶无号牌拖拉机向左转弯过程中,撞住吴某玉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车辆损坏、吴某玉受伤的交通事故,姬某德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09年11月10日舞钢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姬某德赔偿吴某玉各项损失共计3045.77元。判决生效后,姬某德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故吴某玉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舞钢市人民法院向姬某德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姬某德在履行500元后拒不履行。经调查,姬某德经营蔬菜生意,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义务。
2016年10月20日,自诉人吴某玉以被告人姬某德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舞钢市法院提起控诉。2017年2月13日,公安局奔赴新疆多方查找将被告人姬某德逮捕。被告人在逮捕时直接履行了执行款。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姬某德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姬某德归案后全部履行所欠赔偿款并取得自诉人谅解,当庭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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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舞钢市某银行申请执行张某、宋某、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过程中,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了解到张某经常外地出差,张某在外务工,宋某虽在舞钢却躲避执行。
12月14日晚上7点,天空中飘起了雨夹雪,而舞钢法院办公楼、审判楼依然灯火通明,在夜幕的掩映下,庄严严肃的法院大楼俨然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张某甲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1月赵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张某甲同村村民张某乙借款10万,张某乙要求赵某找人进行担保,赵某想到了张某甲。张某甲碍于朋友面子,同时考虑到张某乙与自己系邻居,即使担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便一口答应。后三方因还款事宜协商多次,直至2016年,赵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张某乙将赵某、赵某妻子王某、张某甲一起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
郭某于2016年5月向李某借款1万元,钱虽不多,但到期后郭某拒不还款,后来干脆“失联”。李某遂将郭某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应当向李某支付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后郭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12月13日下午,舞钢法院邀请舞钢市委十九大宣讲团成员、舞钢市委党校副科级组织员许万仨到该院宣讲十九大精神。该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学习。
自今年9月15日开始,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期间,该院不断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力促该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12月10日,舞钢法院执行员在给被执行人吴某办理拘留手续时,吴某的姐姐吴某乙来到办公室恳求。
12月8日上午,平顶山市委政法委调研组到舞钢法院调研指导该院执法满意度工作并进行了座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及相关部门参加座谈。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月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到鑫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12月1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合林独任审理了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庭前阅卷,该三起案件是不同原告就类似事实起诉同一被告,为提高庭审效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院决定对三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暨涉金融执行案款发放仪式,一次性发放执行案款5950万余元。
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平顶山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舞钢市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省市级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尹红国主持。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扣划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4月,任某某向黄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任某某未还,黄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任某某偿还原告黄某2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任某某并未履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任某某未果。
2017年11月1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主动出击,成功“收网”一名老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该院执行员力克“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