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法院干警用心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孙园园)12月6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大早就收到案件当事人冉某送来“公正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感谢法院干警的高效执行。
据悉,冉某与张某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冉某借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迟迟不履行。冉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仍为照面,故意逃避执行,后经当事人提供线索张某就在昆山打工,执行干警便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赶往昆山,到达昆山后为尽快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找到了张某的住处,但人不在家。随后执行干警根据线索赶到当地的火车站,查到被执行人张某买了今天的火车票,就要出行。得知此线索,执行干警便与公安机关配合在此蹲守,见张某现身后,执行干警和公安人员及时将其控制,经过一天的路程成功将张某带回法院,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张某的家属将8万元执行款送至了法院,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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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切实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叶县人民法院多次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打击拒执罪工作推进会、交流探讨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距离年底还有一个月,为顺利完成年终执行任务,叶县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决完成向上级法院签订的“军令状”各项任务。
走进叶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看到的是办公桌上堆满的卷宗与干警们紧张忙碌的身影。叶县法院各部门在院党组的号召和带领下,齐心协力、 鼓足干劲、开启“5+2,白加黑”加班模式,全力投入到了紧张的年末结案工作中。
11月25日,周六,本应是紧张忙碌了一周后的放松时间,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地讨论执行工作中的问题了,丝毫没有松懈的态度。
11月27日上午9点,叶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带领驻村书记黄彦辉等一行4人,来到叶县常村镇人民政府,与常村镇党委副书记魏进庚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简要的交谈,随后由常村镇纪检书记李繁陪同来到赵岭村。
在生活中建房搭棚本是平常的事情,但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应该依法给予拆除。近日,叶县法院依法将违法占用土地建筑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近日,平顶山市文明办未成 年人工作科科长信卫东,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科刘艳丹,平顶山市燃气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全惠,叶县文明办主任赵伟民一行到叶县法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
近日,叶县法院执行干警历尽艰辛,奔赴千里,来到云南省昆明市,在当地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将在那里做生意的“老赖”抓捕归案。
当申请人张某看到自己账户上的40万元执行款到帐时,激动的心情,不由自主地向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去了感谢短信:谢谢法院,谢谢执行局。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被执行人孙某对着执行法官不耐烦地说着自己就是没钱还款,执行法官张昆阳在多次释法明理劝告被执行人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将其拘留。
刘某在驾车过程中撞伤了王某,却拒绝赔偿王某,从而引发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刘某将全部钱款履行到位,并获得王某的谅解,被免于刑事处罚。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在原告宋某处购置了总款为34万多元的娱乐设备,并出具了字据。后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退还部分货物,剩余货款一直拒绝支付。原告宋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该公司诉至叶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还是迟迟不还,无奈之下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7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召开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动员会,院领导及中层副职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主持。
11月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顾问、原常务副院长吴合振,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副厅级审判员董德生等一行到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平顶山市中院院长刘冠华、叶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叶县法院院长王远蒙陪同。
11月2日,被执行人孟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叶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