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签字
郏县法官在农田现场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旭 白伟岭)5月31日上午,郏县法院执行局对“老赖”闫某承包的650亩小麦进行强制执行,并对100余户村民的土地承包费优先支付,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2015年4月及7月,闫某分两次向娄某借款37万元。后经娄某多次催要,闫某一直未还。娄某将闫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闫某偿还娄某35万元欠款。调解书生效后,闫某却迟迟不赔偿,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5月,郏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闫某在宝丰县某村所承包的650亩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小麦)收益, 5月31日闫某向法院反映,因其未支付调解书中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申请人娄某情绪激动,带领多人到闫某所承包的田地间,阻挡闫某收割小麦。如果申请人阻挡闫某收割小麦,耽误农时,不仅本季收益会损失,还会影响下季作物的生长。并且其承包的是当地100余户村民的土地,村民们的土地承包费还要靠本季小麦收益来兑现,一旦无法支付100余户农民的承包款,后果将不堪设想。
事关重大,时间紧迫,郏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顾不上炎热的酷暑,立即由执行局副局长鲁青建带队,由十余名执行干警组成的执行分队,前往宝丰县商酒务镇水牛里村进行调查。经核实情况后,立刻组织申请人娄某与村民代表、闫某进行协商,经过数小时的商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闫某负责收割,娄某及村民代表负责监督收割过程,收割后的麦子存放在指定地点,由法院查封。收割后的小麦先保证村民们的利益优先兑现,剩余部分变现后给予申请人娄某。
目前,650亩小麦已收割200余亩,剩余正在收割中。
执结了一起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父母当场将7万元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5月31日,郏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在信用惩戒无情的压力下,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5月28日,郏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将8万元赔偿款转账给申请人。
5月28日,郏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将8万元赔偿款转账给申请人。
6月1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公安局就网传《客车行至河南郏县被劫走无人管》一事做出回应,称在调查后发现贴文内容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具体声明如下:
端午节当天,郏县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进行重点突击。
5月28日,郏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将8万元赔偿款转账给申请人。
5月30日端午节当天,郏县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万钧之势对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进行重点突击。
在叶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胡荃仔细察看仓容情况,并详细了解今年夏粮收购价格、收购站点分布等情况。胡荃还来到叶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迪可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检查熟料堆放场院升级改造和煤改气工作。
5月28日,郏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将8万元赔偿款转账给申请人。
5月24日下午,郏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暨“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再动员会议,对“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法警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主持。
5月24日下午,郏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暨“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再动员会议,对“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法警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主持。
5月24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方式,到郏县暗访督查脱贫攻坚工作。要学深吃透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努力实现精准度、认同度、满意度的明显提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年4月中旬,姚庄回族乡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村党支部通过走访群众,梳理民意,列出与群众“一米”距离,急需解决的基础性、公共性民生问题,建立台账,结合当地实际,拟定问题解决方案,报经该乡党政班子同意、备案后,由村党支部面向社会发布“一米问题”公益项目信息,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力、捐物、捐款等不同形式的公益捐赠,激发社会内在力量,从而解决社会问题。
6月2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奔赴城关镇、王洛镇、双庙乡等6个乡镇,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