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孙园园)近日,被执行人因为“被限高”,无法乘坐高铁出行,主动要求愿意清偿所有案款。
据悉,2016年3月,被告金某向原告吴某借款5万元,并写借条一份,到了还款期限后,金某总是推托未偿还借款。法院判令金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拒不还款,吴某遂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均无回应。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金某到法院来说明情况,其本人称已经到外地做生意去了,等回来再说。执行法官遂决定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黑名单”。近日,金某在购买高铁票被拒后,才知道了挑战法律不还钱的严重性,随即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主动要求清偿所有案款,请求法院撤销“限高”和“失信”。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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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下午,申请人前往叶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局长齐勇业、执行法官段占远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
12月24日下午,申请人前往叶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局长齐勇业、执行法官段占远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尽职尽责为民解忧、公正严明法律卫士”十六个烫金大字,不仅表达了申请人对法院的感激之情,更体现了对执行法官兢兢业业工作的肯定。
12月23日下午,当事人李某将两面写着“为民执法、情暖人心、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以表达对执行局干警的感激之情。
12月23日下午,当事人李某将两面写着“为民执法、情暖人心、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以表达对执行局干警的感激之情。
“感谢叶县法院的法官及时送来了救命钱”12月11日下午,在平顶山市中医院住院的孙某接到刘法官送来的执行案款,连声道谢。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较好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11月20日上午8时许,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7名执行干警,驱车赶往鲁山县某村庄,在叶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在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经过10个多小时的磅车、装车、清点工作,顺利将执行现场的砖块、钢筋搬离完毕。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叶县法院执行局开展“冬季风暴”专项行动,针对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11月14日上午,叶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齐勇业带领7名执行干警,在该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见证下,顺利完成交付房屋、设施、器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