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日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施行。根据《实施办法》,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方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即使已经调离、提拔或退休,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这个《实施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评价每年开展一次,重点评估各县(市、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目标考核在5年规划期内实施两次,分别在规划期第3年中期和规划期结束后次年进行,主要考核各地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度评价重点考查绿色发展指标的变化趋势及动态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资源利用(权数29%)、环境治理(权数37%)、治理能力(权数7%)、生态保护(权数9%)、增长质量(权数10%)、绿色生活(权数8%)等6个方面。目标考核重点考查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获得感。主要包括:资源利用(28分)、生态环境保护(42分)、年度评价结果(24分)、公众满意程度(6分)、生态环境事件(扣分项)。依据各县(市、区)得分情况,目标考核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实施办法》对评价考核结果的奖惩进行了明确。对年度评价指数排名前三位或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评价指数排名后三位或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目标考核结果通报组织、纪检部门,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记者 吴学清)
9月1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中共河南省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李先生说,闲暇没事的时候,他会坐公交车到郑州市内的各个地方去转转,每次坐公交车的时候,他发现本地60岁以上的老人都能免费乘坐公交车,而他必须投币。公交车长告诉他,只有户口在郑州市区的60岁以上老人才能免费办理老年乘车卡,外地户口的不行。《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持有居住证的60岁以上老人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免费公交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融资风险大等问题,影响银行向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放贷的意愿。其中,风险补偿用于分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贴用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补助,银行奖励用于鼓励合作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在五年规划期内实施2次目标考核,分别在规划期第3年中期和规划期结束后次年进行,主要考核各地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量化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方,将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周口经济开发区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基层党组织管理不规范。周口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田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8月9日,郑报融媒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河南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有120万人持有居住证,其中新制发居住证13.8万余张。目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已经在我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
7月25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召开。7月18日上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齐俊禄出席并讲话。
7月10日,针对全市教育攻坚脱贫工作,巩义市出台教育脱贫攻坚实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难问题。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及《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自6月26日起执行。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及《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自6月26日起执行。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及《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自6月26日起执行。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6月24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工作,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市制定了《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自2017年6月24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工作,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市制定了《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自2017年6月2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