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据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平顶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
该制度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承担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和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目标完成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治理、环境执法监管、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的落实等12项指标。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考核指标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完善机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平顶山市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实行月排名通报、季度总结、半年公布、年度考核。负责市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部门每月对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后1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通报;对年度内累计3次排名后1位的县(市、区)进行公开约谈;对年度内累计6次排名后1位的县(市、区)及水环境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由负责市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暂停该地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政府有关部门,由负责市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市政府将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记者 程颖)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9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的一年,河南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生产运行,针对企业随意排放污水及进水超标问题,汝州市产业集聚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生产运行,针对企业随意排放污水及进水超标问题,汝州市产业集聚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9月1日下午,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正厅级巡视员马新春赴西平县调研水污染防治工作。驻马店市环保局局长王建国、西平县委副书记、县长申保卫、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兴和县环保局负责人陪同调研。
近日,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丁晓阳一行三人,对虞城县双节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副县长崔玉峰以及县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10月30日上午,商丘市政协副主席朱明伦、李德民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到我县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县领导楚翠昕、杨思松陪同调研。
摘要
10月26日,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处长江水带队到汝州市指导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查看,督促企业加快技改项目建设,并对厂区“三防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10月18日,汝州市环保局在二楼多媒体会议室收听收看了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战技能培训班视频会议,环保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监察大队、各中队执法人员数十人参加了视频会议,进行学习。
“去年开封市坚持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多部门、多层次联动,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近日,开封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江辉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