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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师德考核不合格 评先晋职靠边站

2017-01-12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平顶山日报

  记者1月11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该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评优评选、职称评聘等环节将被一票否决。

  根据《意见》,全市各地各学校要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在教师资格认定和新任教师招聘时从严考核思想品德表现和师德素养,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新任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在职教师重温《平顶山市教师誓词》活动。

  该局将加大对各地各学校师德建设的考核力度,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师德考核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

  《意见》指出,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师德激励机制,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市教育局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凡取得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一票否决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或向有关主管部门建议撤销相关荣誉称号。

  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孙鹏飞)

文章关键词:师德师风,师德教育,师德建设,新任教师,职前培养 责编:梁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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