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范长坡 焦素真)近年来,叶县始终把贫困户自主创业脱贫和企业带贫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信用体系、政策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水平等措施,着力增加户用小额扶贫贷款投放力度和增强企业带贫能力。截至今年4月底,全县已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22亿元,惠及贫困群众16836户,户贷率达83.39%,三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
实施两个全覆盖,激发贫困群众自主创业能力。一是信用评价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并依托该网络,开展农户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完成了全县18万户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采集率达到96%以上。完成信用评级16.7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612户,贫困户覆盖率100%。同时,完成了2700多家工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评级工作,全县实现了城市居民、农户和工商企业的信用信息全覆盖,有效解决了金融扶贫的基础性问题。二是政策宣传全覆盖。为提升贫困群众对金融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叶县印发了6万份金融扶贫小额贷款系列宣传材料、1万余份张贴画和5000份《金融扶贫政策“百问百答”》知识手册,并抽调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10余人组成金融政策宣讲团,走村入户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有效激发了贫困户创业增收、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和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全县共投放户贷户用小额扶贫贷款1827笔、8216万元。其中,609户贫困户与河南国润牧业组建成立平顶山伊稞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肉牛养殖,每户贫困户5万元的小额贷款入社入股,享受分红增收效益,每户每年收益4500元;594户贫困户贷款2376万元,建立分散式光伏电站,实现稳定增收;624户贫困户贷款2817万元,自主发展产业。
完善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带贫能力。一是宣传引导企业带贫。积极引导企业把金融扶贫当做社会责任和发展机遇,组织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通过集中培训、银企对接、带贫政策及金融知识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企业带贫积极性。二是出台政策支持带贫。为规范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的管理,进一步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的产业带动作用,叶县出台了《叶县带贫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合作社认定为带贫企业和带贫合作社,为其办理扶贫小额信贷,享受贷款利率、贴息等优惠政策。同时,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形成可进可出的动态监测机制。目前,叶县共有300余家企业提出了带贫申请,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为贫困户提供岗位或带动贫困户发展。例如:平顶山市宏润牧业有限公司作为带贫企业,由县农商银行投放基准利率扶贫贷款2500万元,带动贫困户500户,每户每年可从该公司获得收益3500元,同时为贫困户提供50个就业岗位。三是助力企业发展带贫。为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带贫企业按时归还到期贷款,减少贷款逾期风险,叶县设立了5000万元企业还贷周转金,用于企业临时性周转,使企业特别是带贫企业保持良好的信用,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带动作用。四是降低企业风险带贫。投入51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金,对带贫企业和贫困户的贷款进行担保和风险补偿,既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又为带贫企业和金融机构降低了风险负担。
截止目前,叶县已累计发放带贫企业小额扶贫贷款5.4亿元,带动了15253户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带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着力增加带贫企业数量,增强企业带贫能力。提高企业还贷周转金的运转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积极探索,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叶县下一步还会持续宣传、持续深化、持续摸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发挥金融扶贫对脱贫攻坚的推动作用,为叶县如期脱贫摘帽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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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励和引导广大基层妇女同志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增强拼搏意识、投身创新创业、创造美好生活,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事业中,更好地彰显和发挥妇女应有力量。近日,叶县妇联在叶邑镇中村举办为期两天的“扶贫先扶志(智)”暨“家庭美德”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叶县将在各乡(镇、街道)陆续开办新时代农民夜校,助力脱贫攻坚。
近日,叶县汉唐电动汽车旗舰店负责人到辛店镇东柳庄村奉献爱心,为李马栓等50户贫困户送去了50条价值万余元的蚕丝被。这是该县首例爱心人士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对贫困户进行的爱心帮扶。
5月25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法官接到举报电话,称见到被执行人卫某了,执行干警便根据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卫某拘传至法院。
5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协助平顶山叶县法院成功抓获失信被执行人一名。
5月23日,叶县人民法院4名执行干警奔赴郑州,在与兄弟法院的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抓获,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5月22日,叶县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再次实施强制拘留措施。此前以虚假报告财产为由,对李某司法拘留了15日,但在拘留期满后,李某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为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精神,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战,5月22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直到出行受阻,才急忙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5月21日,叶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叶县马某因购买飞机票受阻后,主动还清欠款。
5月16日上午,申请人杜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的弟弟达成还款协议,申请人杜某当场申请撤销其与徐某婚姻纠纷一案的执行。这是叶县人民法院通过打击“拒执罪”的威慑,圆满执结的又一起执行典型案例。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高执行效率与系统操作水平,叶县人民法院邀请专业技术人士到该院现场指导执行干警进行学习“阳光送达云平台”系统。
严某和王某是朋友关系,2015年7月,被执行人严某因做生意为由向王某借款,王某把多年的积蓄都借给了严某,约定一个月就还,并出具借条一份,但该借款逾期后,经原告王某多次追要,被告严某总是推托,不予还款,2017年3月王某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严某偿还王某借款5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付自借款之日起直至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判决生效后,严某并未履行判决义务,不幸的是,王某家中母亲病重住院,为治病已家徒四壁。无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从叶县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首届“新时代新青年新风尚”集体婚礼于5月1日上午在河南燕山湖畔举行。
杜某与田某因感情不和在2012年选择离婚,婚后生育一对双胞胎由父亲杜某抚养,母亲田某每月给双胞胎儿子抚养费400元,并于每年的2月9日前一次付清,直至双胞胎儿子年满18周岁为止。由于田某未支付2016年与2017年的抚养费,杜某遂于2018年4月将田某诉至叶县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4月13日上午,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干警观看收听全省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