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实习生 王洋 通讯员 孙园园) 近日,叶县法院执行局内针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对赖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发挥了很大的震慑力,也让其亲属感到了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主动将48924元执行款送到法院,一宗原本很难执行到位的棘手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据悉,娄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同向行驶骑自行车的任某相撞,造成任某受伤,该事故经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娄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任某无责任。经叶县法院审判判决后被告孙某不服本判决并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二审审判判决娄某赔偿原告任某各项损失费4892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娄某并未履行判决义务,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娄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娄某名下的财产,查询结果名下银行无存款,被执行人娄某也隐匿行踪。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娄某的家人,说明如果娄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面对娄某的将是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情说到理、从理说到法,可就是没有一点被执行人的线索。根据案情执行法官决定张贴悬赏公告,凡举报被执行人娄某财产线索经本院查实后给予奖励,凡举报被执行人娄某藏匿处所被我院依法拘留的对举报人奖励现金3000元人民币。为了使悬赏公告真正收到实效,执行法官到娄某所在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在娄某村里显眼的地方均张贴悬赏公告,穷尽一切方法寻找娄某。就在近日,临近年关,被执行人娄某的家属主动来到了法院,找到承办此案件的法官,说自己是被执行人娄某的家属,此次前来是要替被执行人娄某履行判决义务的,该过年了,让娄某回来过个安生年。当天,被执行人娄某的家属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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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农历腊月27日上午,卧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清来和民一庭副庭长李哲及中国人寿财保南阳市中心支公司员工一起,来到申请人李某的病床前,为其送去10万元先予执行款,在春节来临之际为陷入困境的李某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通过微信质证的方式,成功调解三起交通事故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月9日下午,开封市公安局相国寺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民警闫书刚、辅警苏泽在振河处理一起群众报警事故时,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的网上“三逃”人员。
2月7日,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进行培训,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了学习。
西平县交警大队从辖区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加大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力度,全力抓好县乡道路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成效。
2月6日上午,信阳交警明港勤务大队积极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走访,以实际行动化解各类交通事故矛盾和纠纷
近来,泌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健全“五制”,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遂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全县道路全面改造情况,在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整治工作,为2018年春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节将至,根据市局“平安守护”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客货运车辆在春节期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组织本辖区内物流行业,客运公司,货运公司等多家公司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例会。
1月25日,为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西平交警大队针对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召开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会议,在逐起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迅速落实有针对性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柴洼派出所民警运用“多方协作会谈机制”工作方法,再次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在当前的“平安建设”工作中对巩固柴洼辖区的社会治安大局平稳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2018年1月16日下午,被执行人孙某的哥哥带着孙某飞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被害人孙某敏之妻)一起来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找执行员林永生了结了这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1月11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在舞钢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当前已进入冬季,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频发,为不断优化辖区道路通行秩序,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分析研讨辖区交通秩序乱点、难点以及显见性违法行为突出部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辖区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查找和解决薄弱环节入手,针对冬季道路交管工作的特点,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四强化四狠抓”精心筑牢冬季交通安全“防护网”,全力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