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闫平 刘杏媛)距离年底还有一个月,为顺利完成年终执行任务,叶县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决完成向上级法院签订的“军令状”各项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各项工作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要求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及《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再次深入细致地学习,把考核细则及评估体系作为“指挥棒”,逐一落实台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是健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对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鼓舞士气,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通过典型示范、业务培训、队伍调整、后勤保障等措施,进一步鼓舞士气,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为民、廉洁的“执行铁军”,为赢取执行攻坚战的最后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平台,在报纸、电视、网络以及微信、微博、彩信手机报等互联网新媒体上,及时将执行动态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提高人民群众对该院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年终在即,执行积案压力大,但执行干警们不畏艰辛、迎难而上,全力决胜年底结案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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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叶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看到的是办公桌上堆满的卷宗与干警们紧张忙碌的身影。叶县法院各部门在院党组的号召和带领下,齐心协力、 鼓足干劲、开启“5+2,白加黑”加班模式,全力投入到了紧张的年末结案工作中。
11月25日,周六,本应是紧张忙碌了一周后的放松时间,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地讨论执行工作中的问题了,丝毫没有松懈的态度。
11月27日上午9点,叶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带领驻村书记黄彦辉等一行4人,来到叶县常村镇人民政府,与常村镇党委副书记魏进庚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简要的交谈,随后由常村镇纪检书记李繁陪同来到赵岭村。
在生活中建房搭棚本是平常的事情,但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应该依法给予拆除。近日,叶县法院依法将违法占用土地建筑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近日,平顶山市文明办未成 年人工作科科长信卫东,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科刘艳丹,平顶山市燃气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全惠,叶县文明办主任赵伟民一行到叶县法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
近日,叶县法院执行干警历尽艰辛,奔赴千里,来到云南省昆明市,在当地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将在那里做生意的“老赖”抓捕归案。
当申请人张某看到自己账户上的40万元执行款到帐时,激动的心情,不由自主地向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去了感谢短信:谢谢法院,谢谢执行局。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被执行人孙某对着执行法官不耐烦地说着自己就是没钱还款,执行法官张昆阳在多次释法明理劝告被执行人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将其拘留。
刘某在驾车过程中撞伤了王某,却拒绝赔偿王某,从而引发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刘某将全部钱款履行到位,并获得王某的谅解,被免于刑事处罚。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在原告宋某处购置了总款为34万多元的娱乐设备,并出具了字据。后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退还部分货物,剩余货款一直拒绝支付。原告宋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该公司诉至叶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还是迟迟不还,无奈之下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7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在八楼会议室召开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动员会,院领导及中层副职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民主持。
11月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顾问、原常务副院长吴合振,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副厅级审判员董德生等一行到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平顶山市中院院长刘冠华、叶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叶县法院院长王远蒙陪同。
11月2日,被执行人孟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叶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6年6月叶县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侯某偿还原告孟某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一直没有露面的侯某,非但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反而隐匿行踪。无奈,孟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6月叶县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侯某偿还原告孟某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一直没有露面的侯某,非但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反而隐匿行踪。无奈,孟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