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胡小凡)2017年11月16日晚上8点多,叶县巡防大队接110指挥中心通报:广安路商业街加油站十字路口一男子躺在地上,情况不明。督察队程明亮,二中队中队长张中强、副中队长陈林改立即带领队员赶到现场,周边群众说该男子疑似饮酒后骑电动车路过此地时摔倒在地,满脸是血,因其醉酒无法联系家人。队员见此情形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巡防大队队员帮助医护人员把该男子抬上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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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下午5点多,河南叶县巡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宁、副中队长李鹏超带领队员马佳璐、乔朝辉巡逻到城河桥上时,发现一个正在行走的老人突然摔倒,队员们立即上前将老人搀扶到附近警亭内休息, 并与老人的家属取得了联系。
近日,通许一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因他人停车影响其通行,便借酒发疯,无端指责他人,结果被随后赶来的交警抓个正着。
近日,许昌一醉酒司机把饭店当车库,将机动车撞到了饭店内,随后该醉酒司机被警方带走,酒醒后看到当时的视频,他也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
11月23日,唐河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巧妙安排,将一拒不返还彩礼的女“老赖”成功抓获。
社会之大,无奇不有。人们常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不汲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这不,中牟交警在酒驾查处工作中,就遇到了这样一位奇葩司机。这位司机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两次被查处,所不同的就是,上次是酒后驾驶被罚,这次是醉酒驾驶被拘。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法律实施六年多来,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总量大幅下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发扬不怕苦、不怕麻烦的精神,经过一夜看护,将醉酒老赖成功送拘,并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将叶某作为被执行人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完毕,叶某于10月30日上午将6万余元案件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董某,为这起执行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陈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整,现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9月11日4时30分许,通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娄先生报警,称其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通许县城文卫路东段被另一辆小轿车撞了,肇事司机还想逃跑。
近日中牟交警就遇到这样一名醉酒司机,他面对交警的询问,百般抵赖,一问三不知,结果中牟交警以“零口供”刑拘了这名醉酒司机。
凌晨时分,一辆小轿车停在马路中央,双闪灯不停闪烁,车门大开,司机纹丝不动,这惊人一幕引起过路群众恐慌并报警。
昨日,中牟交警吊销一张只有十五天驾驶证。
8月27日18时05分,汝南县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护城河南段河道有一醉酒男子落水。汝南大队迅速出动两辆车12名消防官兵,在大队长朱东峰的带领下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行宣判,两人分别依法被判处拘役和罚金,这真是醉酒驾驶,害人害己。
8月1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酒吧、管理单位各承担10%的责任,分别赔偿617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