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李树蕾 刘志强)因贪占一万元死亡赔偿款,被自己的侄孙女李某起诉,鲁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老赖”还是一拖再拖、拒不履行,碍于情面的侄孙女直到考上大学急需交学费才向法院透露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打工的消息,执行局副局长王国鹏带领书记员闪一鸣,在法警大队的全力配合下,一举将李二某抓获后,面对长达十余年的债务,仍然抵赖的李二某最终在刑事拘留的威慑下,才让家人将案件款送到了法院。
一赖再赖拒不履行 被逮捕后履行义务
李某的父亲外出务工期间去世,于2004年10月份对所得赔偿款进行分配时,因李某年幼将应得的1万元赔偿款交由李二某保管,但钱却被李二某私下从银行取出据为己有。李某的父亲去世后由李某的母亲一人抚养,经济条件拮据,遂向李二某索要这笔赔偿款,经他人主持协调约定了还款时间后仍未按时偿还,李某将李二某告上法庭。法院作出李二某归还申请人1万元的判决后,因李二某长期在外打工难以找到其下落,案件遂进入了终本程序。2017年9月份李某考上某重点大学后,急需用钱缴纳学费及生活费,于是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案后王国鹏立即恢复对案件执行,并按照李某提供的线索于11月2日上午在打工地点将李二某抓获并带回法院。
起初李二某百般抵赖,面对执行法官甚至还说脏话,并拒绝与其家属联系代为筹钱,执行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其家人,然而得到的答复是:“没钱!有钱也不管他的事儿,法院爱咋咋地!”直至晚上九点多,考虑到李二某又自称血压低、头晕,法官王国鹏安排他用餐,眼见被执行人吃喝不误却始终不提还款的事儿,那就只能将其请进拘留所了。
在司法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到拘留所会见李二某,反复说服教育劝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都没有效果 。李二某及家属自以为只是在拘留所待15天,期满之后法院对他也没有办法。然而,李二某却打错了算盘——满心期待的拘留期满后被释放却换成了《逮捕决定书》。原来是执行法官考虑到李二某多年来一直东躲西藏难以查找,被抓后明显有履行能力而态度蛮横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拒执罪,遂依法对其采取刑拘措施。
一赖再赖拒不履行 被逮捕后履行义务
听到这个结果,大感意外的李二某一下子就蹲坐在了地上,好一阵才缓过神来,开口就表示愿意马上同家人联系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电话里,李二某一再向家人表示:“今天这事儿闹大了,还是赶紧准备给人家还钱吧,不然我恐怕得坐牢了。”
李二某家人接到电话后就答应尽快筹钱,并于20日将案件款送到了法院,至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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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在伊川县人民法院拘留所里,被执行人王某的父亲为王某缴清全部执行款项,并就王某的行为向申请人道歉,一场因讨要工资引发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近日,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罚款和教育,顺利执结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女)与郝某青梅竹马,但阴差阳错没有走在一起,郝某和她人组建家庭并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然而两人旧义难斩,婚外燃情。期间,两人感情迅速升温,郝某对王某言听计从,而王某亦是信誓旦旦。
10月31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义务,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
11月2日,被执行人孟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叶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日前,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伊川县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遭遇被执行人吴某某暴力抗法,2017年10月26日,吴某某被陕州区法院决定逮捕。
阮某与胡某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4月20日,夫妻二人向张某借款11.2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如到期不还,将二人位于新县新集镇建设路的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月30日,申请人任某某到法院请求撤回刑事自诉,与被执行人任某甲握手言和。想起被拘留、罚款的原因,任某甲悔不当初。
今年2月份,刘小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6月份按照当地婚俗举行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由于双方是经人介绍,且认识时间较短,缺乏了解,举行结婚仪式后的第三天就因为小事吵架最终刘小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自此就一直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经过找人说和最终也没有挽回这门亲事,最终张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刘小某返还举办婚礼前后收取的近5万元礼金和金银首饰。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案件时,被执行人以自家兄弟账没算清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经过劝解无效后执法干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促成和解。
杨某申请执行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作出判决,任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支付原告杨某借款十万元及利息。后任某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郑州市中级人民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杨某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任某明知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申请人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009年12月23日,由被告任某担保,原告崔某向被告李某出借40000元。当日,被告李某出具借条一张,被告任某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名。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闫某、杨某进行了15日的司法拘留,不仅有效的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更给他们敲响了警钟。
2017年7月20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这是该院首次对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案件作出判决。
谢某与徐某是老同学关系,2015年2月,徐某因生意需要向谢某借款并写下欠条。因资金链断裂,徐某没有按时偿还借款,谢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将徐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徐某也没有及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