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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法院:尘封二十年 纠纷一朝解

2017-08-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江松)“二十年了,我自己都已经放弃了,没想到你们执行法官却始终记在心底,13770元钱虽然不算多,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深切地感受到人民法官是在为老百姓做实事,谢谢你们。”近日,当申请执行人潘某某从宝丰县人民法院领到他20年前申请执行的执行款时激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1997年10月16日,被告郭某两次带货车到原告潘某某经营的煤矿拉煤145吨,每吨单价90元,共计13770元,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还。之后,潘某某通过多渠道向郭某追偿未果,遂于2000年年初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郭某偿付煤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现金13770元及利息28.80元。期限届满后,郭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

2000年6月2日,申请人潘某某向宝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际上,从离开法庭的那天起,被告郭某举家到外地打工,音信全无。被申请人郭某居住在偏远的乡下,尽管路途遥远,可20年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多次前往,甚至连春节期间都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执行。20年来,连法院的执行干警都换了一批又一批,但被申请人郭某始终未再露面。

2017年7月26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当地执行完任务后,决定再去被申请人郭某住处看看。当执行干警走到郭某的房屋附近时,发现房屋有修葺过的痕迹。为了不打草惊蛇,又能准确地确定郭某的身份,执行干警想出一妙计,由一名执行干警在门外装作老乡的口音喊了一声:“郭……”没想到猝不及防的郭某在屋里作出了回答。执行干警迅猛冲至屋后院坝,将其控制。经核实,此人正是被执行人郭某。在执行干警的开导下,慑于法律的尊严,郭某兑现了全部案款,一起历时二十年之久的“骨头案”得以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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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宝丰县人民法院 尘封 二十年 纠纷 执行款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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