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李民 轶昂)近日,舞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细致侦查、快速出击,成功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为受害人挽回26万元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8年8月中旬,受害人张先生来到舞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在舞钢市经营石材加工,2016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周口某公墓负责人的名义与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受害人张先生将合同中约定的石材运至公墓之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货款。
接到报警后,舞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付军立刻向副局长张建寅、经侦大队长刘应鹏进行汇报,张局长要求:抓紧时间调查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的挽回群众的财产损失。
副大队长陈付军和侦查员李平升多次往返舞钢与周口两地调查取证,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查实了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周口某公墓没有任何关系,刘某虚构周口某公墓负责人的身份,提供虚假的名片,与受害人张先生签订《购销合同》,致使张先生损失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2018年9月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周口被抓获后,刘某家属主动将骗取张先生的26万元退还张先生。
10月10日,张先生怀着激动的心情,专程上门来到舞钢市公安局,向经侦大队赠送了一面绣有“法律卫士 一心为民”的锦旗,衷心感谢舞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破案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警方提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作为经济交往的手段,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与此同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也日渐突出,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不断翻新。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存在,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事实的经营情况,是否有履行合同能力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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