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赵法官,我是胡某的代理人。他这回是真的知道错了,愿意马上履行剩余的3.5万元案件款,请你一定尽快地解除对他的限制高消费令啊……”9月10日,在平顶山市区做生意的胡某因洽谈业务,急需乘坐飞机赶到四川省成都市签合同,却被告知鲁山县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导致飞机票、高铁票都无法购买。滞留机场的胡某不得不联系其诉讼代理人赶快代为履行法律义务,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便得以执结。
据了解,2013年7月份,债务人胡某因资金紧张,向债权人段某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了还款日期。债务到期后,胡某却拒接段某的催款电话,二人闹得也很不愉快,以致朋友关系破裂。2016年底,段某提起诉讼,鲁山县法院判决被告胡某支付原告段某借款本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吴某遂于2017年9月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初步调查了被执行人胡某名下的财产状况,同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后经执行法官从中间协调,胡某最终以做生意赔了为由,只承诺偿还6万元。而对于剩余的4万元案款,胡某因段某将其告上法庭而赌气坚决拒绝偿还,之后竟然玩起了失踪,电话也拒接。鉴于此种情形,执行法官将胡某列入了失信人“黑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而不知“黑名单”厉害的胡某对此并不以为然,仍然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
而就在9月10日上午,胡某急需赶往四川省成都市洽谈一笔业务,先是驱车赶到郑州想买飞机票,购买机票之时被告知限制高消费,禁止购买。转而又想先到西安再转成都,可是在网上购买去西安的高铁票时,又被拒绝,眼看着商业机会要黄了的胡某,被困在机场不知如何是好,为及时消除失信行为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胡某只得电话联系其代理律师,提出让其出面代为履行剩余的4万元执行标款,并嘱托其一定要向执行法官代为承认错误,并尽快将自己从“黑名单”上撤下。
鉴于胡某履行完了案件款,案件可作结案处理,执行法官当即解除了对胡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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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强制拘留了两名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许某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
1月17日,被执行人许某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
1月17日清晨,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全副武装的十余名司法警察在该院审判楼前整齐列队,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迅速登上警车,由该院副院长张燕伟和执行局局长胡春生统一指挥,11辆警车载着47名干警以及参与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和记者按照预定方案有序驶向这次强制腾房专项行动的执行现场。
1月10日,叶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谢某将全部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这是6万元现金,利息部分我一会用手机转给你们,请你们尽快把我从广场上的黑名单中移除”。1月8日,被执行人王某在回家途中看到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人员名单后,觉得十分丢人,随即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李庭长,要不是您,我在矿上几个月的汗可就白流了,这两万多块钱可真是实打实的血汗钱啊,谢谢您!”这是12月24日上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张某在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李红军办公室里说的一段话。
12月24日,叶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李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拘留后李某主动认错并积极赔偿了所有欠款,鉴于其认错态度诚恳,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一会就把钱送来,千万别拘留我女儿。”被执行人郑某的母亲追悔莫及地说道。当日下午,其家人就将8万多元执行款送到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一会就把钱送来,千万别拘留我女儿。”被执行人郑某的母亲追悔莫及地说道。当日下午,其家人就将8万多元执行款送到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