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琪琪 李树蕾)“程庭长,还真多亏您提醒我申请诉前保全,曹某已经把7万多块钱全部拿给我了,我今天是来办理撤诉手续的。”8月28日下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一见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庭长程相哲就连珠炮似的说出了这么一段话,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6年年底,家住鲁山县鲁阳镇的曹某向王某借款7.2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在他人担保下当场签订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然而到了2018年5月份约定还款期限到了,曹某却像没事儿人一样,绝口不提还款的事儿。王某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要也没能拿回一分钱,只得在8月初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瓦屋人民法庭程相哲庭长接到案件后便立即约见了原告王某详细了解案情,当原告把事情原委一一陈述并拿出被告曹某签署的借条时,程相哲提醒王某:如果你有把握赢得诉讼的话可以申请诉前保全,这样不仅有利于后期执行时能够更顺利的取得胜诉权益,成功的保全也能促使被告坐下来协商调解,让案件更快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当然,诉前保全是以能够胜诉为前提的,若案件败诉或者保全错误,申请人也要就保全标的额赔偿对方损失,这也是需要仔细考虑衡量的。原告王某听了之后,稍作考虑很快说道:“他欠我的钱,借条上写的清清楚楚,当时还有人见证,这不会错!”王某又详细询问了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之后,没过几天便又重新来到瓦屋法庭正式递交了诉前保全申请书,申请对曹某的银行账户以诉状主张的标的额进行保全。
当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保全的消息反馈到瓦屋法庭时,程相哲庭长便立即联系被告王某向其说明了情况,并表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以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果然,没过多久原告王某就打来电话称曹某已经主动找上门来,希望能够私下化解分歧,目前正等进一步协商。
8月28日下午,王某又来到瓦屋法庭找到程相哲庭长,表示曹某已经把7.2万元欠款全部偿还完毕,现在要申请撤销案件,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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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鲁山县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鲁山县人民法院举行。鲁山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斌,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仪式,并共同为中心揭牌,鲁山县政协、工商联的部分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及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见证了揭牌仪式。
10月17日是第五个全国扶贫日,也是传统节日“重阳节”,鲁山县法院根据 “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司法审判等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下乡开展“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鲁山县脱贫攻坚工作。
“拍了,拍了,股权拍卖了,欢迎围观,欢迎出价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9月19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条以股权为标的网络司法拍卖广告。
拿着案件款履行完毕的证明,看到自己在失信黑名单上的信息被一同撤下,被执行人杜某长出了一口气,嘴里还不停的念叨:“以后可不敢再这样了,跟法院耍心眼,逃避执行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真成了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
9月5日一大早,鲁山县人民法院驻梁洼镇北街村工作队队长罗思源就带领队员,与村干部一起走上街头、走进村民家中,深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9月3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共同听取今年以来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会议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8月29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会议并出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