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与宝丰县政府正式签署《宝丰县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协议。按照该协议,到2018年12月,宝丰县城区将实现集中供热。
目前,宝丰县城镇居民冬季取暖主要采用燃煤土暖气或燃气挂炉,企事业单位取暖和生产用气则主要依靠自备小锅炉,不仅成本高,安全系数低,而且对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带来压力。此次对宝丰县集中供热,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利用其发电机组所产蒸汽余热,无需增加额外能源消耗,同时高效完备的除尘设备能有效降低城市污染,节省城镇建设用地。
宝丰县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平顶山发电分公司计划在2018年对发电机组完成供热改造,建设厂内供热首站;2018年12月实现宝丰县城区供热,并逐步实现全面覆盖,结束宝丰县无集中供热采暖的历史。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该项目既是平顶山发电分公司由单一发电企业迈向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里程碑,也标志着我市各县(市)居民集中供热实现 “零”的突破。双方高度重视,着力做好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建成。(记者 高轶鹏 通讯员 张晓霖)
5月19日,民权县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座谈会在县武装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县领导陈春燕、高大立、孟祥亮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