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石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巧用微信,执结了“老赖”王某欠款案件。
王某今年43岁,2015年夏天,因交通肇事该院判其赔偿刘某3万元左右,判决后王某一直不赔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王某无存款、无房产,其名下仅有一辆大众汽车,但该车随王某一起消失了。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后发现,王某喜欢用微信交女性朋友。于是,执行干警便以女性身份注册了微信号。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后,5月2日下午,王某通过微信“共享实时位置”暴露其在宝丰县平顶山西站附近。最终,执行干警在该火车站广场找到了王某,并在附近一旅馆停车场找到了王某的汽车。当晚,王某与申请人刘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记者 张鸿雨)
5月2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带领法警驱车前往遂平县某网吧,对该网吧内所有设备进行查封,为申请人的债权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17年5月2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带领法警驱车前往遂平县某网吧,对该网吧内所有设备进行查封,为申请人的债权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不远千里奔赴湖南岳阳货运码头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4月26日下午,平舆县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电话,电话中刘某高兴的对执行人员说:“杨某迫于家门口张贴老赖失信公告的压力,愿意跟我协商解决了”。
摘要
4月26日晚上11点多,面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正在宾馆和别人打牌的老赖张某很吃惊。在这次行动中,宛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和执行局局长石明团带队,亲赴执行一线指挥,让老赖不能再赖。
“五一”小长假期间,当人们纷纷外出游玩的时候,唐河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仍奔波在路上,5月1凌晨又出击,拘传两名老赖。
4月28日,河南省社旗县法院再次发动铺天盖地、声势浩大的执行宣传攻势,利用舆论围剿“老赖”,让“老赖”直呼“伤不起”。
为早日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荥阳市人民法院决定利用“五一”假期前“人好找”的大好时机开展大执行活动。
在4月25日的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要求对恶意欠债不还的“老赖”,要大胆采取一切法律允许的手段。
4月25日一大早,河南省社旗县一中年妇女吕某带着儿子,拎着鼓鼓的挎包,风尘仆仆的赶到社旗法院执行局,请求提前解除对其丈夫的拘留。
4月25,凌晨3时30分许,东方尚未露出鱼肚白,万籁俱寂。此时,内乡法院办公大楼外却警灯闪烁,忙碌非凡,一支20余人组成的执行队伍整装出发,一场全县集中执行行动正向熟睡中的“老赖”们袭去。
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
4月25日一大早,河南省社旗县一中年妇女吕某带着儿子,拎着鼓鼓的挎包,风尘仆仆的赶到社旗法院执行局,请求提前解除对其丈夫的拘留。
“没想到不履行判决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我现在知道自己错了。王某因在别人承包的土地上建厕所、放置砖头,还栽种一棵桐树,被诉至法院。太康县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