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平顶山市民政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特困救助供养人员1.86万人,全年为特困人员发放生活供养资金7267万元。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平顶山市组织对全市特困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认定。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排查认定后,全市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由1.38万人增加到1.86万人,实现了应救尽救、应养尽养。进一步提高了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明确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截至去年底,全市共为特困人员发放生活供养资金7267万元。
此外,去年平顶山市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16-59周岁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智力、精神、肢体、视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017年度市级补贴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1576.0406万元。目前平顶山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60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695人。(记者 杨元琪)
在“双节”来临之际,为确保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过上一个祥和的“双节”,县卫计委“三项措施”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保驾护航。
在冬至即将来临之际,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心系辖区贫困家庭,开展一系列寒冬送温暖活动,让一缕缕的阳光照耀困境家庭,帮助他们度过寒冬。
根据《信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充分征求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南湾办事处为辖区36位城乡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护理人,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并按季度发放年护理补贴142242元。
无生活来源,指的是收入总和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本市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的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全护理标准三个档次。
汝州市民政局与医保中心协商一致,相互配合,于9月18至20日组织工作人员对目前正在20家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治疗的119名特困人员、38名优抚对象的住院情况进行检查。
8月25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国磊将全院干警捐助的10200元送到了特困学生周某手中,为她送上法院干警的爱心,并鼓励她她要好好学习,早日成才回报社会。
8月21日,记者从汤阴县民政局了解到,民政部门对全县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将发放护理补贴,切实解决好残疾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问题。符合条件者审批合格后,每月可领到40元或60元的护理补贴。
8月22日,全市2017年度“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爱心帮扶活动保险单捐赠仪式在安阳市党政综合楼举行。
近日,温县财政局拨付资金514万元,为全县9921名农村低保对象和652名特困人员分别发放低保金和基本生活补助金。1~3季度,该县共拨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金51万元,由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到位。
实现城乡统筹,确保城乡特困人员都能获得救助供养服务,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首次明确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二七区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开了先河,身为一名党员,能生活在二七区感到无比的荣幸,无比的幸福和骄傲!非常的知足,以后还要发挥余热去帮助更多的同命人走出困惑,享受美好的晚年生活。
日前,我市出台《商丘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对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终止救助供养等方面进行规范,简化申请程序、明确审核时限、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公示制度,推动救助供养工作精准、公开、公正。
5月30日,国网内乡县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来到省级特困村山南村,为山南小学的8名留守儿童送去了新衣服、动画书、气球、学习用品等“爱心大礼包”,提前给他们带去了“六一”儿童节的祝福和礼物。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4月底,汝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标准进行提高。
据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40元提高到2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960元提高到315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32元提高到1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