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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问诊”检察院案件办理情况

2017-07-31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7月25日下午,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组织3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对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一起案件开展监督评议。这是我市深化人民监督制度改革以来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参与的首例监督评议案件。

  当日下午,市司法局按照随机抽选、兼顾均衡、就近履职的原则,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出了徐双喜、孟凡晓、陈东升3人,分别向他们发出了书面通知。

  在监督案件评议会上,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提交了拟对案件处理意见书、主要证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有关材料,并详细介绍了案情和承办人意见,重点说明了拟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3名人民监督员向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了认真询问,承办人逐一解答。随后,检察官及工作人员全部回避,3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独立评议,并当场填写《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他们一致认为,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良好,有主动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量刑情节,同意公诉部门承办人的处理意见。检察官表示将充分考虑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并及时将案件处理结果反馈给人民监督员。

  “这种面对面的监督方式,有助于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程序,使检察机关办案更加公开透明,对于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监督评议结束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科长菅国明说。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协作,积极支持人民监督员发挥作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汝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二广说。(记者 孙聪利  通讯员 朗壮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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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问诊 承办人 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汝州市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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