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平顶山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召开。市长周斌在会上强调,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加压推进、奋起直追,坚决打好翻身仗,确保按时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周斌指出,当前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任务艰巨。一要正视差距,切实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平顶山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还存在排查不彻底、工作进展慢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抓好整治工作,确保5月12日前取缔70%以上,5月底前全部取缔到位。二要奋起直追,坚决打好攻坚翻身仗。要认真开展再排查,依法依规将“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严防死灰复燃。三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在抓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扬尘治理、砖厂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油品监管、集中供暖建设、燃煤散烧及清洁燃料替代、工业污染防治、露天烧烤整治等专项攻坚行动。要加强工地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复工。四要严格措施,为完成攻坚任务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确保按时完成环境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
副市长邓志辉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听取了全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高新区、宝丰县、鲁山县作了经验介绍,卫东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华区、石龙区作了表态发言。(记者 王民峰)
记者从5月4日召开的全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第三次推进会上获悉,截至5月3日,全市排查出的2295家“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到位2063家,完成率为89.9%,超过省定4月底60%的目标。
港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查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5月6日,副市长邓志辉带领市政府办、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检查了市内五区砖厂综合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取缔等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邓志辉每到一家砖厂,都实地察看砖厂是否生产;每到一家“小散乱污”企业,都认真了解取缔工作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日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三治本三治标”目标任务公布。根据目标任务要求,5月31日前,我市将依法整治取缔286家“小散乱污”企业。“三治标”目标任务包括: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对全市582个建筑施工场地、63个交通施工场地、23个水利施工场地的规范化监管,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护措施;严控工业污染源排放,6月底前,完成9家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等;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全面建立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等制度,实现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管全覆盖。
5月2日下午,汝州市临汝镇召开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推进会,环保局第五中心所、相关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包村干部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汝州市纸坊镇党委政府组织机关干部,联合公安、土地、电力、卫生院、市保安公司等部门180余人,组成联合拆违行动小组对不听招呼,未在镇党委政府限期内自觉拆除的10家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
“我们将分类施策,围绕市定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提升。”5月1日,宝丰县环保局局长张国建说,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该县开展扬尘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专项攻坚行动。
“我们共安排了四组工作人员不间断巡查,目前和企业有关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已全部拆除,尽快恢复地表植树造林,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全区共发现8家企业涉嫌经营许可证过期、无工商手续、达不到环评要求、非法占用耕地、规模小工艺差、污染排放严重等。
4月26日,汝州市陵头镇组织公安、电力、保安公司及机关全体干部共200余人,对辖区十个预制板生产企业进行依法取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4月24日,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联合工信局、环保局组成6个专项督查组,分区域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四月中旬以来,示范区平安街道严格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出重拳、零容忍,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30日前,有关单位将依法整治取缔全市现已排查出的53家“小散乱污”企业;5月31日前对新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到位,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4月22日、23日,刚刚过去的周末两天时间,舞钢市就近段时间“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情况进行突击暗访,暗访共检查涉及4个乡(镇、街道)的塑料加工厂、磁选厂、砂石厂等5家小企业,暗访发现1家正在生产、1家基本取缔到位、3家停产但机器设备未拆除、原料未清理,暗访人员针对渣土车无覆盖,断电企业私自接电恢复生产,料堆、垃圾乱堆乱放等,予以拍照记录。
4月21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五督导组副组长、水利厅副厅长杨大勇带队莅临汝州,督导检查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剑奇陪同检查。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物业服务项目且在合同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含省内企业跨区经营、省外企业进豫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百分制考核,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9月底检查结束后,将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