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平顶山市近日出台了《平顶山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公众举报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查实后将给予200元奖励。
两种途径可举报
违法行为认准了
据介绍,公众发现我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存在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可通过拨打我市12369环境举报热线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向环保部门举报。
符合以下情形,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涉重金属生产、加工、使用的企业,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向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 新五小”未依法取缔到位、有生产行为的;“小散乱污”企业,未按规定要求整治取缔到位、有生产行为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擅自使用燃煤锅炉、手烧炉的;通过暗管、渗井、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排污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的煤场、料场、堆场未采取密闭、苫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的;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止生产、关闭、查封、扣押的,未经解除和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
举报实行实名制
查实奖励200元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资料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络方式等。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有协助查明环境违法行为的义务,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环保部门不得擅自泄露举报人的相关资料及个人信息。
经环保部门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举报人就同一举报事项分别向市环保局和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举报的,只奖励一次。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排污单位再次涉嫌违法排污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可再次奖励。
15个工作日内查实反馈
市环保局接到举报后,按行政管辖权及时批转给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环保局查处。必要时,市环保局直接查处。环保部门应对举报人基本信息和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在15个工作日内登记、查实并反馈举报人,同时保留电话录音或微信资料。奖励决定作出后,3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举报人自收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因举报人改变联系方式,在规定日期内联系不到的,视为放弃。(记者 王桂星)
“我们共安排了四组工作人员不间断巡查,目前和企业有关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已全部拆除,尽快恢复地表植树造林,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全区共发现8家企业涉嫌经营许可证过期、无工商手续、达不到环评要求、非法占用耕地、规模小工艺差、污染排放严重等。
4月20日上午,市委书记胡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经济运行和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九市县治理突出环境污染工作座谈会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越来越严格,目前,环保部已组织5600名执法人员,分赴包括郑州在内的京津冀及其周边传输通道城市进行督查。督查级别高、执法人员多、督查范围广,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
4月11日下午,全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汇报会在市环保局召开。会上,10个核查组分别汇报了各县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核查情况,以及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日前,记者从焦作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焦作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8月底前坚决取缔整改到位。凡是未按时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的,坚决移交纪检、组织部门严格问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坚决严肃处理。
加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突发水污染事件预防,强化水质实时动态检测,2017年底前,在一级保护区各地分水口安装视频监控,制定科学合理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工程监管、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输水干渠水质安全。
4月1日下午,市委书记王小平到中站区,采取明察暗访“一拖二”的方式,就大气污染防治、道路绿化、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督导。
3月28日下午,我市召开省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督导组问题反馈会。省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第一环保联合督导组组长、省住建厅副厅长张冰,副市长刘占方出席会议。会议上,省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第一环保联合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我市今年第一季度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汝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战决胜工作开展以来,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为提高环保执法效率,增强环保监督能力,严查环保违法企业,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监察大队及各中队实行昼夜巡查制。
“这块河滩地,限你们在三天内恢复原状!”7月24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行政二庭执行人员在县丹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辖区大石桥乡一河滩地,在实地查看了现场后,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了最后通碟。
6月2日上午,南阳市环保局首次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今年1—5月份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了详细陈述和解答,其中百姓生活环境中的大气质量和水质情况成为发布会的焦点。
前三个月河南平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6天、76台燃煤锅炉完成拆改、立案处罚环保违法案件463起罚款3145万元……4月15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2015年第一季度的环境质量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等问题做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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