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稻香路临时停车位旁边路灯杆广告牌上粘贴有私自制作的“停车收费”标识。记者 禹舸 摄
入春以来,随着气温回升,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鲜花竞相绽放,花香四溢,成为市民休闲游玩的好去处。从上周末开始,晚报热线陆续接到部分市民的投诉,反映湿地公园东侧稻香路上的机动车临时停车位成为一些社会人员的敛财工具,这些人强制对停车位内的车辆收取5元停车费。
昨天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稻香路北段路西侧,一两百米的道路旁划有白色停车泊位线,现场没有发现有人向车主收费情况,但是看到一些路灯杆的广告牌上粘贴有私自制作的“停车收费”标识。
在附近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停车位以前是免费的。大概是从上周开始,一些老人突然向停放在临时停车位的车辆收费,每车每次5元。上周末,到湿地公园游玩的市民很多,多数车主对这种收费行为怨言颇多,也有强烈抵制的。“听说当时有司机拒交并拨打110电话报警后才被放行。”
在稻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处,记者遇到几名矿工路派出所的执勤交警,他们告诉记者,稻香路沿线的道路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市民停车,属于免费停车位,并非收费停车场。市民如果再次发现有人在此收取停车费,可拒交并拨打110报警。下一步,他们将对此路段收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记者 傅纪元)
以往施划的停车位不同的是,这是警方首次尝试给停车位喷涂上编号,
2017年度已确定建设的3个停车场示范项目(平桥第四医院、申碑路小游园、浉河公园东门)已完成相关设计。
位于驻马店市原西园宾馆对面的天中天街即日起将为市民提供300个地下停车位,时间长达三个月。
据了解,该市行政执法局考虑到上述两条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自机动车道两侧设置临时泊位以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现象日益严重,安全隐患无时不刻地威胁着广大市民朋友的出行安全,因此于11月21日取消了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临时泊位。
从11月20日起,汝州市区城垣路和安国路两边的停车位被取消,今后在这两条路违规停车,将面临锁车等处罚。
9月21日中午,微信朋友圈多名尉氏县籍的朋友转发数条视频。视频中,一群穿黑色制服及便装的青年男子挥舞橡胶棒在人群中殴打他人。
为了争一个停车位拿水果刀将人砍伤,赔了18万,还被判刑,后悔也晚了。8月29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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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道路路内临时泊车,应该收费吗?3月16日,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官方微信就市区三条道路路内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进行民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