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6月20日下午,一名被执行人匆匆赶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办公室,连忙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沓沓百元大钞堆在桌子上,并焦急地说到:“陈法官,这十万块钱我先交过来,剩下的年底之前我保证全部还清。你们查封的房子是我买给儿子最近结婚用的,一旦拍卖了,儿子不得怨我一辈子呀,这事儿都怪我没有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就再给我一次就会吧!”
来人正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闫某。2014年3月,家住鲁山县赵村乡的闫某向叶县居民周某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日期等事由。起初闫某还按约支付利息,到了后来便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一再推脱不还,甚至干脆连利息也不再支付了。2016年4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闫某向周某偿还全部50万元本金及利息。
周某拿到法院生效判决之后再次找到闫某,这次闫某却改变了策略:满口答应愿意还钱却始终落不到实际行动中,三番五次爽约,一晃两年时间过去了,却分文未还。等不下去的周某于2018年3月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陈登级就依法向闫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闫某依然是敷衍搪塞:“欠人家钱肯定会还的,但是现在不是时候,没钱。”当被要求申报财产时,他却顾左右而言他,极尽表演、耍赖之能事。
感觉到好言相劝难以奏效,执行干警陈登级又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闫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几乎全部查了一遍,除了发现有少量资金往来交易外,还惊喜地发现闫某名下有一处位于平顶山市区诚朴路的房产,遂立即着手办理查封手续。6月19日,陈登级赶赴平顶山来到这处刚刚装饰一新的房产时,见到的却是闫某的儿子。经询问后,闫某之子闫小某表示,这套房子是父亲前几年给自己买下结婚时用的。正好自己谈了女朋友,房子刚装修完,正准备结婚呢,并一再请求干警“手下留情”不要拍卖这套房子。同时表示也会尽力劝说其父亲(指闫某)尽快履行案件款。
就在第二天,担心房子被查封拍卖耽误儿子婚事的闫某认识到了问题严重性,就事先联系了申请人周某。但向周某求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就紧急筹措了1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一方面是希望让周某看到自己的诚意,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法院再做一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当周某接到法院通知其领取案件款时还有点不相信,本来以为闫某又在施展“拖延战术”的周某看到10万元案件款时也就放心了,便同意与闫某协商,达成了余款及利息2018年底前付清余款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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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的“端午雷霆”突击执行活动中,张某的儿子在外地上大学,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高铁回家过端午,张某情急之下联系执行干警主动要求还款。
今天的永城好故事,我们将为您讲述伟大母亲梁青兰照顾植物人儿子15年的感人故事。
常言说:酒壮怂人胆,看来这话是一点不假,中牟交警近日又根据群众的举报,查获了一名醉酒驾车接儿郎,堵人通道还逞强的醉酒司机,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近日,广州天河警方在白云区人和镇一举捣毁3个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窝点,现场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豆芽、酸菜共计4.5万斤。行动期间,民警发现该平房隔壁两处自建房同样存放着正在制作中的“问题豆芽”,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男,53岁,广东茂名人)。
6月,一篇《向英雄学习,做新时代的好队员》小学生作文刷屏了河南省许昌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微信群,稚嫩的童声,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父亲的理解和骄傲。
6月2日凌晨1点,中牟法院执行干警李慧琳和两名同事依然在办公室忙碌着,他们正在对一名妨害执行的中年妇女陈某办理处罚手续。这时,两名年轻男子急匆匆地跑了进来,他们是陈某的儿子和女婿,这么晚从荥阳赶到中牟,就是为了替一对糊涂的父母履行判决义务和接受法院处罚。
6月7日是全国高考开始的日子,靳云文一名普通的执行干警,5点早早起床,但他不是像千千万万的父母一样陪伴儿子参加高考,而是来到了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参加院党组组织的“百日执行攻坚”活动。
6月5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上演了这样一出精彩的戏份:付老汉害怕儿子因7万元欠款招来牢狱之灾,急急忙忙来到法院将东拼西凑筹借来的全部案款,当着执行干警的面交给了申请人张某。
6月4日下午,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至法院,因陈某仍不履行义务且态度恶劣,该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5月28日一大早,案件当事人王女士带着绣有‘百姓青天,廉明公正’的锦旗和感谢信从郑州赶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感谢办理此案件的法官韩宁。
5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同意替父亲支付申请人谢某的生活费,并将至今为止所拖欠谢某的生活费一并打入谢某的银行账户内,并承诺以后谢某的生活费按月用微信支付给谢某。
近日,新蔡法院执行一庭成功执结了一起代为履行案件。
他叫王军,是灵宝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的一名民警,黄河路辖区的老百姓都知道他。他41岁的生命只从事过两种职业:军人、警察。他的一生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为国尽忠,服务人民。
他叫王军,是灵宝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的一名民警,黄河路辖区的老百姓都知道他。他41岁的生命只从事过两种职业:军人、警察。他的一生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为国尽忠,服务人民。
5月11日上午,一名青年男子来到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连忙接待了他,并通知申请人董某来到法院。靳某儿子把筹借的50000元现金交付给申请人董某,并保证剩下的钱会如期还上,这一举动取得了董某的谅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