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4月23日,一被执行人匆匆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履行千元执行款,一边掏钱一边焦急地请求执行干警:“陈法官,案款我已经带过来了,您赶快把我从黑名单里撤出来吧,再买不了机票就要错过报到时间了!”
2017年6月6日,家住鲁山县磙子营乡的卜某因在鲁山县城某商场内盗窃,被鲁山县法院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千元。同年11月卜某刑满释放后,认为自己的刑罚已经结束,终于可以享受自由生活了,就把罚金的事情彻底抛到了脑后。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登级却发现卜某之前登记的联系方式已经停用,向其邮寄送达的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也系其家人代签,通过其他途径多方查找,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得将卜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8年4月22日傍晚,卜某主动打来电话表示,他已经准备好了案件款,想第二天送到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经过询问得知,原来卜某的家人已经帮他联系好了一份在马来西亚的工作,薪水待遇非常优厚,但是在订购机票时却遭到了拒绝。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进了“黑名单”被限制了高消费,不光机票买不了,甚至连出境也会被限制。眼看要不了几天就会错过报到的最后期限,卜某家人慌了神儿,连连催促卜某赶紧跟法院联系履行案件款,还一个劲儿地埋怨他不知轻重,千万别因为这一千块钱而错过出国工作的好机会。这下卜某也急了,为了能够顺利出国,便急急忙忙的联系上了执行干警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次日一大早,卜某就带着钱来到了法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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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被执行人陈某接到执行干警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当场就把执行案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满脸惭愧的说道:“你们辛苦了,真是不应该给法院添麻烦。”
近日,汝南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明、李猛横跨四省,执结了一起涉及健康权的案件。
张某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夏某借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夏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夏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还款并支付在追要欠款时支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4月12日,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连夜从广东深圳回到平舆县法院,将35272元执行案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
4月3日,失信被执行人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近年来,鲁山县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决战“执行难”的指示,推进执行信息化,力破执行难坚冰,建设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执行队伍,依托执行信息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失信被执行人展开了“黑名单”网上发布、网上追逃、网上查控等全方位、立体化的围追堵截,使“老赖”插翅难逃,让老百姓拍手叫好。
4月11日上午,随着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将2万余元案件款汇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一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长达两年、终本后又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信息化背景下,通过“网络查控”体系的强有力支持,终于顺利执结。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也就此演绎了一场“教科书”般的信息化执行经典案例。
4月9日,失信被执行人韩某被执行干警从平舆县某街道上带回法院,随后,在执行干警对韩某进行长达二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答疑、劝导下,韩某改变开始时强硬的态度,决定“回心转意”,同意履行判决义务。
3月30日,失信被执行人张某的女儿来到平舆县法院找到执行干警,只见她面带惭愧地向执行干警说道:“我现在替我爸把钱还了,是不是就不用拘留了?”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讲解后,张某的女儿替张某缴纳了执行款。
4月2日,一直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胡某与别人斗殴被抓到派出所,刚好被申请执行人黄某撞见,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往派出所将胡某带回法院。
2017年12月27日凌晨,一直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姚某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意识到这次躲不掉的姚某,当场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
3月28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应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平舆县法院,找到执行干警缴纳了执行案款。
3月28日,被执行人王某早早的来到法院,缴纳了28000元执行案款,履行了判决义务。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掌握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证据,被执行人在铁证面前为了免于“拒执罪”刑事处罚,赶紧通知家人于4月3日履行了全部案件款,求得申请人谅解撤回刑事自诉。
3月30日,失信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只见他满脸惭愧地对执行法官说道:“我现在把钱交了,是不是就能把我的银行卡解冻。”得到执行法官肯定的回复后,李某立即缴纳了执行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