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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众安全感 舞钢法院在行动

2018-03-27  来源:映象网

保障群众安全感 舞钢法院在行动

保障群众安全感 舞钢法院在行动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陈艳艳 米跃华 王冠华)3月22日,吴某和所在村委将写着“热情服务、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舞钢法院,吴某紧紧握住该院执行局负责人任书民的手说:“谢谢你们为我们做主!”

2014年9月30日,吴某在舞钢市某建筑工地受伤,左腿全部截肢。2015年5月19日,吴某与工程承建方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工伤赔偿协议1份,承诺在已支付前期治疗费、假肢费、生活费等20万元的基础上,再向吴某赔偿14万元和住房一套(价值32万余元),工程所在地村委和相关责任人作为该协议的担保人。协议签订后建筑安装公司向吴某支付了2.9万元,下余的11.1万元赔偿款一直推脱未付。万般无奈之下吴某诉至舞钢法院,法院判决某建筑安装公司向吴某支付赔偿款,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判决送达后被告不服进行了上诉,2017年12月25日,平顶山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仍拒不履行义务,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了解到吴某的情况后,任书民认为该起案件系工伤赔偿款,吴某受伤后左大腿全部截肢,赔偿款能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到吴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也直接影响到吴某的生活信心。同时,由于吴某受伤一事在其工友中及周边几个村都有非常大影响,群众关注度高,该案件已不是普通的经济纠纷。意识到该案的严重性后,任书民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办案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该建筑安装公司仍拒绝履行义务,于是办案人员立即来到郑州,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扣划了被执行款。3月19日,办案人员通知吴某领款,吴某所在村委干部陪同吴某到法院领取了赔偿款。

一直以来,舞钢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予以高度关注,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积极兑现胜诉方权利,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不少群众的点赞。

(平顶山新闻热线 18037585596 QQ:28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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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群众,安全感,舞钢法院,行动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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