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张占营 段锦辉)明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李某仍心怀侥幸,不料引发交通事故,受到法律制裁。3月16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醉驾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某,男,现年65岁,河南舞钢人。2017年10月6日下午,李某在工地干完活后小饮几杯,酒足饭饱之后,心想工地离家没有多远,不会有交警,便驾驶自己的无号牌三轮车回家(无驾驶证)。快到家时,撞到同村的村民潘某,造成车辆损坏、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潘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3.56mg/100ml,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事发后,李某经过多方与受害人潘某协商,赔偿潘某各项经济损失27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情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鉴于李某在案发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第一时间救助受害人,系自首,且事后李某积极和潘某协商,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明确表示由于自己存在侥幸心理,给被害人造成身体创伤,自己也被处罚款、拘役。酒后驾车,损人不利已,以后坚决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法官提醒,醉酒驾驶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可能危及他人和社会。莫将生命当儿戏,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保持清醒头脑,饮酒不开车”的良好驾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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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23时48分许,汝州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严河路与霍阳大道交叉口南5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倒在血泊中,生命垂危。
1月29日,泌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克服冰雪天气影响,掀起交通秩序整治热潮,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沉重打击,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近期,随着无证驾驶被拘留人员的逐渐增多,西平县拘留所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对被拘留人员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为整治辖区交通环境,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开封市公安局柳园口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持续开展辖区专项整治行动。1月23日执勤民警在查获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1月16日,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16日,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大,拒绝无证驾驶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自觉行为,但是依然有少数人,由于种种原因,铤而走险。
用支付宝、微信等应用扫码付款,将正式迎来额度限制。央行官网昨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配套印发相关技术规范,从额度、风险防范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管理。
12月22日,冬至这天,王某龙没有吃到热气腾腾的饺子,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被送进了拘留所。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法律实施六年多来,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总量大幅下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唐河县个体户王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轿车挂了一副假车牌,侥幸没被交警查获,却被法院识破了伎俩。除了需要按判决规定还清欠款,还将因自己逃避执行、不如实报告财产等行为受到处罚。
一面包车将路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撞飞后逃逸,新密交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白色面包车肇事这一线索,经过缜密侦查,抽丝剥茧终让肇事司机露出水面,并将藏匿在荒山沟杂草丛中的肇事逃逸车辆找到,成功侦破了此案。
7月7日,鄢陵县司机金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未年检面包车上路,被通许交警当场查获。
7月7日,鄢陵县司机金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未年检面包车上路,被通许交警当场查获。
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且悬挂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对司机周某给予罚款3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