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旭)“我错了,我愿意履行义务,现在就还钱,不想在这里多呆一分钟了。”7月19日,一名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袁某对郏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说道。
2016年6月13日,原告严某、马某诉被告袁某交通肇事纠纷一案,经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判决袁某偿还原告严某、马某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共37247.4元。判决生效后,袁某以种种借口赖账,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郏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袁某进行协商劝说,反复阐明利害,试图说服袁某能主动偿还欠款。但袁某仍固执己见,满不在乎地推脱,坚持说没钱赔偿,甚至扬言坐牢也不怕。
7月19日上午,执行局4名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袁某家中,要求袁某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袁某表示不准备履行,其家人态度也十分恶劣。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抗拒执行的袁某采取拘留措施。直到来到拘留所,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袁某才慌了,主动要求家人筹集钱款,并全部偿还了严某、马某的赔偿金3万余元。
这也给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请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郏县法院将会以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保证生效判决及时履行。
一知名企业长期拖欠货款成 “老赖”,最终失了信用还被依法执行。7月17日,郏县法院依法扣划了某电网公司应付给该知名企业的的一笔款项,将执行款顺利交到了申请人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7月18日,郏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刚”、“柔”相济并用,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
7月18日,郏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刚”、“柔”相济并用,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
2014年,李某等3人给王某的加工工程完工后,王某仍欠2万余元劳动报酬未付,王某写下欠条并约定了履行期限。到期后,王某未如约偿还欠款,李某等3人遂向郏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承办法官接到线索,带领执行干警将王某带回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将案款交到了李某的手中。
2014年,李某等3人给王某的加工工程完工后,王某仍欠2万余元劳动报酬未付,王某写下欠条并约定了履行期限。到期后,王某未如约偿还欠款,李某等3人遂向郏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承办法官接到线索,带领执行干警将王某带回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将案款交到了李某的手中。
7月14日,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执行法官秉承公平公正的理念,耐心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7月14日,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执行法官秉承公平公正的理念,耐心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7月14日,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执行法官秉承公平公正的理念,耐心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俗话说“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2017年7月13日,一长期外出躲债,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郏县法院执行局将其名下的车辆予以强制扣押后,主动现身将欠款还清。
“不失信了,这回可以自由自在了!” 7月13日,失信人邢某在郏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全部执行款交给了申请人梁某手中,并向法官确认法院将会及时解除其黑名单后,发出的感叹。
俗话说“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2017年7月13日,一长期外出躲债,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郏县法院执行局将其名下的车辆予以强制扣押后,主动现身将欠款还清。
“不失信了,这回可以自由自在了!” 7月13日,失信人邢某在郏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全部执行款交给了申请人梁某手中,并向法官确认法院将会及时解除其黑名单后,发出的感叹。
2017年7月12日,郏县法院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让外出躲避执行的老赖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2017年7月12日,郏县法院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让外出躲避执行的老赖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被执行人吴某在与申请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张某提起刑事自诉最终促使案件顺利执结。7月11日,郏县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