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刘志强 李树蕾)3月6日上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周密部署,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宝(曾用名张某立),使得这名开着豪车、甚至为了躲避执行还修改了姓名的“失信人”再也无法继续抵赖,只得乖乖的履行了全部20万余元案件款,案件也得到圆满执结。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5年9月,家住河南省鲁山县磙子营乡某村的张某立以做生意为由向家住鲁山县城某街道的宋某借款25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条,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起初,张某立也一直按时支付利息,并偿还部分本金,但2017年下半年后却连利息也不再支付了,剩余借款偿还的事儿更是抛之脑后、不管不问。无奈的宋某于2017年10月将张某立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二人达成了张某立于2018年6月底前偿还宋某本金18万元及利息的民事调解书。
眼瞅着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宋某也多次讨要,都被张某立以“最近手头紧”、“有钱了一定还”等借口推诿。宋某于2018年12月份再次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首先进行了网上查控,却发现与张某立身份证信息相同的却另有其人,显示为“张某宝”,为了避免错误采取查控措施给案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执行干警虽然发现张某宝名下有2018年刚购置的“奔驰”轿车,但也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对张某宝的曾用名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最终发现“张某宝”之前的曾用名一栏明确显示就是本案被执行人张某立,信息确认之后,执行干警便立即将其名下“奔驰”轿车进行了查封。但由于未找到该车辆具体停放地点未能实际扣押。
随后,执行干警便通过通讯运营商手机定位系统查找张某宝的行踪轨迹,最终通过其通话记录分析出张某宝近期已经回到鲁山县境内,且活动区域主要在磙子营乡范围内。执行干警又决定通过“以车找人”的方式,安排执行联络员密切留意其车辆踪影。
3月6日一大早,执行干警接到消息称张某宝的奔驰车就在其家门口停放,就立即带领法警赶到张某宝家。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安排随行法警蹲守在车辆周围,静待张某宝落网。大约1个半小时后,张某宝果然露面了,守株待兔的执行干警趁张某宝打开车门时一举将其抓获,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了法院。
这下张某宝人车俱获再也无法抵赖了,并承认了自己改名字就是因为前段时间赚了钱想买辆好车,但怕被执行干警盯上,为躲避执行才改的名字。当听到执行干警说要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便赶忙通知家人于当天上午送来了20余万元案件款,至此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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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法官,这次我可是把钱都结清了,你们不会再找我了吧?大过年的你们来我家,我可在亲戚朋友面前丢人了。”2月27日下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边将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一边对执行干警说道。
“陈法官,案款我都拿过来了,是不是赶紧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去掉?再买不了机票生意就耽误了。”2月28日下午,一起追偿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赵某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办公室,一边拿出2.5万案件款交给申请人,一边对执行干警说。
2月20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的申请人杜某收到被执行人韩某送来的5万元案件款后不停的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程法官,谢谢您了,这钱我要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眉目了。”
1月28日,一起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鲁某急匆匆赶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是故意不还钱,只是觉得本来替别人担保,自己又没用钱,如果自己把钱还上就难免当了冤大头,所以才拖到了现在。希望执行法官看在自己今天主动来还钱的份上,就不要再追究自己的拒执罪了。
12月27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武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到该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表示被执行人赵某的父亲代为偿还的2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不再继续追究赵某的责任了,这次就是专门来办理结案手续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情节后,认为可不予追究赵某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赵某也得以在当天下午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12月26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的父亲老董主动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徐研青的办公室,并急忙报告称:“徐法官,我家的拆迁补偿款到账了,是不是把钱还上我儿子就没事儿了?”执行干警从老董的言语里分明能够听得出他一片爱子心切之情。
12月26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暨“冬季攻坚”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到该县火车站,开展“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宣传活动,重点向进出车站的乘客、车站附近的群众发放维权口袋书、诉讼维权手册以及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单,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陈法官,您的办法果然管用,康某刚刚带着5万多块钱来找我了,我们这事儿算是下来了,下午我让儿子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都拿不到的钱在您手里帮我要回来了,都不知道该咋感谢您了!”这是12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李某打来的一个电话,话语中的喜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2月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贡恩法带领执行法警,前往鲁山县某企业寻找失信被执行人郭某时,不料郭某已经下班回家。本以为找人无望的执行干警,在该公司领导的配合下,使出妙计,成功借力将郭某召回单位,以为单位发放劳保用品的郭某兴冲冲赶回单位后,却被等在那里的执行干警一举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