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郭成丽)虽然男女双离婚时,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一方,但实际上却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同时还与父亲一方约定过变更抚养关系的协议,可是到了孩子要上高中接受更好教育的时候,却因户籍关系遇到了麻烦无法在郑州市就近入学。近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并支持了梁某关于变更女儿抚养权的诉请。
事情只这样的。2002年3月,原告严某、被告梁大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梁小某,现年15岁,2005年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梁小某由被告梁大某抚养。离婚后,女儿实际一直由原告抚养。2012年5月27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女儿变更由原告抚养。目前,原告在郑州工作生活,女儿在老家上学。原告计划将女儿户口迁至郑州并在郑州上高中,但因郑州市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所限,导致女儿户口无法办理迁移。故请求变更女儿梁小某由原告抚养。 被告梁大某未做辩称。
鲁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血浓于水”,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现因原告为女儿上学需要迁移户口,请求法院确认变更梁小某归其抚养。既对女儿梁小某成长有利,也符合法律规定。故原告严某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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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一起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鲁某急匆匆赶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是故意不还钱,只是觉得本来替别人担保,自己又没用钱,如果自己把钱还上就难免当了冤大头,所以才拖到了现在。希望执行法官看在自己今天主动来还钱的份上,就不要再追究自己的拒执罪了。
12月27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武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到该院执行干警陈登级表示被执行人赵某的父亲代为偿还的2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不再继续追究赵某的责任了,这次就是专门来办理结案手续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情节后,认为可不予追究赵某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赵某也得以在当天下午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12月26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的父亲老董主动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徐研青的办公室,并急忙报告称:“徐法官,我家的拆迁补偿款到账了,是不是把钱还上我儿子就没事儿了?”执行干警从老董的言语里分明能够听得出他一片爱子心切之情。
12月26日下午,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暨“冬季攻坚”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到该县火车站,开展“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宣传活动,重点向进出车站的乘客、车站附近的群众发放维权口袋书、诉讼维权手册以及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单,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陈法官,您的办法果然管用,康某刚刚带着5万多块钱来找我了,我们这事儿算是下来了,下午我让儿子去找您把结案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都拿不到的钱在您手里帮我要回来了,都不知道该咋感谢您了!”这是12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的申请人李某打来的一个电话,话语中的喜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12月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贡恩法带领执行法警,前往鲁山县某企业寻找失信被执行人郭某时,不料郭某已经下班回家。本以为找人无望的执行干警,在该公司领导的配合下,使出妙计,成功借力将郭某召回单位,以为单位发放劳保用品的郭某兴冲冲赶回单位后,却被等在那里的执行干警一举抓获。
12月13日7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于审判楼前,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分乘4辆警车赶赴执行前线,再一次拉开了“冬季攻坚”集中执行的序幕。
12月13日7时许,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于审判楼前,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分乘4辆警车赶赴执行前线,再一次拉开了“冬季攻坚”集中执行的序幕。
2018年12月6日早上7:30,鲁山县人民法院20余名干警在审判楼前整齐列队,在该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一声“出发”的命令下迅速登上警车,冒着雪后的严寒赶赴县城和马楼乡、让河乡、梁洼镇等各乡镇,“冬季攻坚”集中执行利剑再次出鞘。据了解,本次大执行共出动警力23人次,出动警车5台次,抓获失信被执行人6名,执结案件8起,涉案金额18.4万余元,除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外,其他5名被执行人均履行了全部或部分案件款后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以释放回家。